南昌交警发布通告

南昌部分道路通行有变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减少货运机动车交通事故,切实保障昌东大道及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决定自2025年8月24日起,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道路采取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的7:00—23:00,禁止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艾溪湖北路(昌东大道-天祥大道)、天祥大道(艾溪湖北路-艾溪湖南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天祥大道)、昌东大道(沿江北大道-艾溪湖南路)合围区域(含以上道路)通行。

二、轻型货运机动车、部分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运机动车(整车长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允许全天候通行。

三、昌东大道及周边区域货运车辆可经沿江北大道-瑶湖西五路-瑶湖西大道-齐城冈大道等道路通行。

四、涉及民生保障和生产生活类货运车辆,可通过办理通行证通行。

五、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5年7月24日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我市凉伞树路、金环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凉伞树路、金环路道路通行效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规定,决定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凉伞树路的银环路口至九洲大街路口段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二、金环路的抚生路口至凉伞树路口段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三、本通告自2025年8月25日起施行。

四、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5年7月25日

来源: 洪观新闻记者 黄欢 汪晶晶、南昌交警

编辑:徐晨霞 姚西林 二审:刘培堃 终审:毛学文

南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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