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柱第2907期 养老金专题】

7月24日,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5〕6号)。

这次养老金调整,调整人员范围是20241231日前退休人员。2025年1月1日后退人员不再本次调整之列。

调整时间是从202511起,也就是,如果8月份兑现,要补发7个月啊!

此次养老金调整有4种涨法”:

“普涨”是每月27.3元;

“按比涨”是按原基本养老金0.56%增加;

“按年涨”是根据缴费(含视同)年限分段增加;

“高龄涨”是对2024年12月31日前满70周岁人员额外增加30元,此后每增加一岁,再增加2元。

具体“涨法”和标准见文章配图。

有位1933年出生,91岁,工龄25年的退休人员,现领退休金5393.91元,那这次能涨多少呢?

首先是“普涨”27.3元,

其次是“按比涨”:5393.91×0.56%=30.20(元)

再次是“按年涨”:0.4×15+0.5×10=11(元)

最后是“高龄涨”:30+2×21=71(元)

四项合计:27.3+30.20+11+71=139.5(元)。

涨完后月标准是5393.91+139.5=5533.41(元)

需要说明的是,鲁人社发〔2025〕6号规定的是普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情况。对于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则执行鲁人社发〔2025〕8号文件规定:“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与此同时,本次增加的待遇,作为计发2至4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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