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外省某市的一个废弃工地发生了一起命案,给这个工地看大门的老头潘某被发现死在门卫室的写字桌下面。

报案的是管理这一片地段的一个负责人,他表示:“5月31日,我去工地找潘老头聊天,这个工地废弃好几年了,只有潘老头一个人看大门,我隔几天去巡视一次,都会找潘老头聊一会儿天。但是这天我到工地时,发现门卫室门锁着,不是关门的那种锁着,而是门上挂着一把大锁,我判断潘老头有事外出了,于是我就回去了。

第二天,我又来工地找潘老头,很远就看到门卫室外的竹竿上还晾着衣服,所以觉得潘老头应该在门卫室里。但当我走近时看到门上还是‘铁将军把门’,我敲了敲门,还是没有回音,于是我就找来一把榔头把挂锁砸开,本想推门进去,结果发现房门居然还反锁了,我一脚将门踹开,往里一看,立刻吓得半死,潘老头死在门卫室里,被扔在写字桌下面,身上盖着两块纸板,身上一丝不挂,头上全是血。我回过神来后就拿起手机打电话报了警——

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经过初步勘查,认定是有人从窗户翻窗入内,将潘老头杀害后先反锁房门,再从窗户翻出后关了窗,再在房门上上了一把挂锁后逃离现场。除了在窗台发现蹬踏的痕迹,在室内发现一枚比较清晰的鞋印外,在现场没有发现别的指纹或者脚印等痕迹物证。

对住在废弃工地周围的住户的走访调查做得很到位,每一家都走访到了,事无巨细都问得很清楚,结果一无所获,也没有接到任何群众举报。

眼看案情陷入停滞,某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提出去上海把阎法医请来,因为他在上海学习的时候听上海的同行们几乎把“有刑案、找阎法”挂在嘴上,他也听过阎建军法医的讲座,觉得阎建军法医很牛,既然案情卡住了,去找阎法医应该不会错。

阎建军法医

6月4日,阎建军法医被请到某市,在仔细勘查完现场后,阎建军提出了三个“没有必要”。

1、歹徒为什么不从大门走进去,而是要从窗户翻进去,完全没有必要。根据走访得知,潘老头平素里一个人看工地很冷清的,随便哪个人来敲门他肯定光速来开门,并且会不容分说地把这人留在门卫室聊好一会儿天后才肯让人离开,他非常渴望和别人聊天。

2、歹徒杀了潘老头后为什么要把他藏在写字桌下面,还在上面盖上两块纸板?完全没有必要。杀人后走人就是了,何必多此一举?藏在写字桌下面难道就能藏得住吗?

3、歹徒杀了潘老头后为什么在反锁房门后还要再加一把挂锁?完全没有必要。

随后,阎建军在案情分析会上是这样说的:

按照常理推断:歹徒不是激情犯罪,似乎是有预谋、有目的、有指向的。他应该是认识潘老头的,他为了掩盖罪行,尽量拖延被发现的时间才这样做的。否则如果是路过的随意杀人,是激情犯罪,就应该杀了人后立即逃走,不会再用什么东西来掩盖现场。

当然了,歹徒犯罪之后用东西来遮掩自己的犯罪行为,可能出于一种下意识的本能,这个歹徒杀掉潘老头后,下意识地掩盖了现场,其实就是掩盖自己的罪行。如果是这么一种可能,那说明歹徒是初次犯罪,他以前并没有干过这样穷凶极恶的事情。

现场房间的窗户距离地面有1米多高,要翻上去是不容易的,要跳下来也不太容易,但是室内留下的那个脚印距离窗户的墙根足足有1.2米的距离,所以我认为歹徒的年龄很轻,只有年轻人才会一下子跨上1米多高的窗户,但凡上了点年纪的歹徒要跨上1米多高的窗户肯定要用凳子的。还有从窗户翻进室内能一步跳出1.2米,这说明歹徒很健壮,也很敏捷,这是年轻人的典型特征。

根据潘老头的尸检结果,他头部有创伤,不是刀斧砍伤,而是砖石之类的钝器打击形成的,砖头石块这种东西工地里到处都是,因此凶器就是就地取材。这就说明歹徒还是知道潘老头的,至少他了解到工地门卫室只有潘老头一个人值班,至少他了解到潘老头是个年老体弱的老头,他足可以徒手对付,根本不需要预先带作案工具。

阎老师,潘老头被发现时为什么是赤身裸体的呢?”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一名大队长询问道。

有些男人晚上睡觉喜欢把衣服裤子全部脱光,尤其是北方人,这是一种生活习惯。潘老头一定是北方人吧?

没错,潘老头是东北来的。

那就对了,你提的问题提的很好,这正好说明歹徒进屋行凶的时候,潘老头正在睡觉,至少是躺在床上的,说明案发时是夜晚。

我看你们法医的尸检结果,潘老头胃里面已经没有什么东西了,吃下去的东西已经消化到小肠以下了,在大肠里发现了粪便,说明潘老头要是一觉醒来,就得去大便了。因此我认为潘老头被杀时间是后半夜,不是前半夜。

废弃工地地处偏僻,周围没有公交车站,凌晨的时候也没有班车经过,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断:这个歹徒是住在工地附近的,他和潘老头无冤无仇,行凶目的是为了搞钞票。

说到这里,有侦查员提出了不同意见:“阎老师,潘老头一个七十多岁的看门老头,每月看大门的工钱最多就400块钱,虽然他省吃俭用,身边也就存着几百块钱,哪个抢钱的不去抢西装革履的白领,会对一个穷老头子下手?

饥不择食!

这时,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给阎建军递了一包刚开了封的香烟,他也曾经在上海听过阎建军法医的课,而且知道阎建军有非常重的烟瘾。

阎建军法医

阎建军抽出一支香烟点上并猛吸一口后说:“我推断犯罪分子是个档次很低的年轻人,非常缺钱花,是住在工地附近、极度缺钱、生活档次很低的年轻人。

阎老师,我们已经把住在这工地周围的人全部仔细排查过一遍了,非常细致,没有发现有人身上有嫌疑啊——”一名侦查员很不服气地说。

我建议你们再次对工地周围的人员进行排查,这个罪犯一定是居住在这个工地周围的,不会错!

当天阎建军就返回了上海,并很快把这个案子忘到脑后了。

6月6日,刚上班不久的阎建军接到了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的电话:“阎老师,人抓到了。这个人姓周,他不住在工地附近,但是他女朋友家就在工地边上,他这段时间都在女朋友家蹭吃蹭喝蹭住。周某多年来一直吸毒,吸到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了,5月30日夜里周某的毒瘾犯了,想要搞钱买毒品,想到女友家边上工地有个看门老头身上攒了几百块钱,于是他就起身来到工地,从门卫室破窗而入,将熟睡的潘老头用砖头拍死,将尸体藏在写字桌下用纸板盖住,抢走了潘老头放在写字桌抽屉里的皮夹子里的543.5元钱后将房门反锁,跳窗出来后关上窗,用一把挂锁将门卫室的门在外面锁上,造成潘老头外出的假象……阎老师,真的太感谢您了!

哦,果然是‘饥不择食’啊,案子破了就好——

上两图,退休后依然在为复旦大学法医系的学生上课的阎建军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