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汛期、暑期、假期“三期”到来,务工务农、旅游交通繁忙,公路物流运输趋稳走高,农村地区“双违”、酒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易发多发,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事故预防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连日来,各区县道安办周密组织,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充分发挥交所联勤、交巡联勤优势,积极联动巡特警、派出所民警,充分发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两站两员”,乡镇、村组干部力量,集中开展集中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暨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持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敲门行动”,通过“查处+宣教”相结合的方式,让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让遵规守法逐渐成为广大市民群众行动自觉。
现将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市中区
2025年7月23日中午,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土主中队联合白马派出所,在童分路设置检查点,开展专项整治,查获酒后驾驶1起。
案例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3日14时15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童分路。
驾驶车辆:川LE***3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方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方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方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方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1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2025年7月24日中午,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茅桥中队联合茅桥派出所,在茅桥街道上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专项整治,查获酒后驾驶1起。
案例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4日12时56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茅桥街道。
驾驶车辆: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唐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唐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唐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的行政处罚。
井研县
2025年7月24日下午,井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三江镇三江街、宝五镇宝五街、竹园镇顺河街设置检查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举查获酒后驾驶4起。
案例一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4日12时48分许。
查处地点:井研县竹园镇顺河街。
驾驶车辆:川LF***5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刘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4日13时30分许。
查处地点:井研县宝五镇宝五街。
驾驶车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田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田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田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田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田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4日13时33分许。
查处地点:井研县宝五镇宝五街。
驾驶车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田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田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田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田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田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田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1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四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4日13时51分许。
查处地点:井研县三江镇三江街。
驾驶车辆:川LY***9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赵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赵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赵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开车滴酒不沾,持证驾驶保平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严守安全防线,切勿心存侥幸
自觉抵制酒醉驾等交通违法
遵规守法,安全出行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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