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涪陵府办发〔2025〕26号
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涪陵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涪陵区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2025年度区级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一、对标先进优化提升专项行动
(一)市场准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
按照市局建设进度,落实“渝企在线”数字应用,进一步推广线上办事,提升查询、统计、监测等分析调度能力,强化服务企业支撑。
区市场监管局
2
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切实推动注册资本异常判定、出资期限豁免调整、另册管理制度细化落实,规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
3
严格落实企业名称登记规范,在市局指导下深化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落实川渝两地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机制,提升名称登记便利度和规范化。
区市场监管局
4
加大个转企“一件事”宣传指导,为有转型升级意愿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变更企业联办服务,便利经营主体延续经营。
区市场监管局
5
加大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宣传指导,实现市域内跨区县迁移“一次申请、一键办理、一次办结”,实现川渝两地企业“云迁移”。
区市场监管局
(二)获取经营场所(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6
持续推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推动规划条件、项目投资备案及出让合同签订等环节协同办理,实现新出让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达到8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7
按照“全域、全业务、全流程”要求,用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整合用地审批各环节数据,打通与自然资源部系统审批数据的交互联通,丰富数据多场景应用,提升管理效能。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8
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依法公开采购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降低登记错误产生的赔付风险,有效保护不动产合法权利人的财产权利。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9
积极推行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建立部批市批资质帮扶名单。优化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流程,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帮扶及申报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资质变更、增补、注销等办理效率。
区住房城乡建委
10
待“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优化升级完成后,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指导建设项目和行业企业严格落实,推行施工图“一图到底”,实现施工图在线协同审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11
根据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特殊程序服务事项清单,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验等特别程序的管理,提升审批服务透明度。
区住房城乡建委
12
根据市级部门安排部署,出台的建筑师负责制及配套政策举措,积极推动落实和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建筑师负责制
区住房城乡建委
13
加强对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修订内容的宣传,指导行业企业和建设项目严格执行。
区住房城乡建委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14
持续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逐步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效率。
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15
持续深化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加强政企信息共享,供电企业提前掌握项目信息,靠前对接、主动服务,及时保障客户用电需求。
区经济信息委
16
开展城市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更新改造管网5公里,提升城市供水可靠性。
区城市管理局
17
稳步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提升行动,确保全年水质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区城市管理局
18
深化重点区域“双千兆”网络覆盖,提升“双千兆”网络接入能力,加快5G网络和10G PON网络建设。加快推动万兆园区、万兆工厂、万兆小区试点项目建设。
区大数据发展局
19
推行“零跑腿透明价10天通气”用气报装服务,不断提升用气报装便利度。
区经济信息委
(四)劳动用工(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20
推动“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建设,力争建设、升级“家门口”就业服务平台(站点)3个,打造便利化就业服务渠道。
区人力社保局
21
依托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政策扶持,针对性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就在身边”的高效服务供给,充实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精准指导劳动力就业。
区人力社保局
22
根据市级要求优化机构设置,优化案件线索处置效率,协同部门、镇街加大处置力度,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23
推进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力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75%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24
健全劳动纠纷联调联处中心,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完善横向部门协同处理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区人力社保局
(五)获取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25
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提升地方金融管理效能。
26
贯通“渝金通”数智金融服务平台,推动其在涪陵落地应用。
区财政局
27
推广使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做好系统常用户线下审核,指导金融机构做好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人行涪陵分行
28
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力争全年绿色贷款余额达190亿元。
人行涪陵分行
29
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强化绿色金融风险监管,推动银行持续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纳入银行机构贷款流程机制,促进绿色金融规范发展。
人行涪陵分行
30
实施无还本续贷升级行动,推动降低银行账户服务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费用。
涪陵金融监管分局
31
落地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占比提高到10.2%。
涪陵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涪陵分行、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六)国际贸易(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委)
32
常态化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涪陵班列,力争实现涪陵铁海联运班列每周开行3到5班。
区交通运输委
33
积极开行“涪陵港—宁波舟山港”万吨级海船江海直达航线,拓展航运基础设施网络。
区交通运输委
34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落地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新增功能,强化地方特色功能创新和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委
35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优化智慧铁海联运综合场景服务,完善“铁海联运一码通”功能相关工作。
涪陵海关、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
36
配合重庆海关、海关总署推广应用动植物及其产品“智能审批”,持续提升审批效率相关工作。
涪陵海关
37
根据长江海事局、地方海事局职责分工,开展船舶“不停运办证”改革相关工作,推行服务性预审、容缺办理等举措,将原证书办理“串联模式”转变为“并联模式”,提升办理时效。
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七)纳税(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38
优化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实现诉求“早发现、快解决、少发生”,全年“民呼我为”涉税服务诉求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6.5个工作日。
区税务局
39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推动“税企面对面 三访三问”活动,推进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转型升级。
区税务局
40
加强分类型、分行业的申报辅导,规范纳税人自行申报和委托代理申报行为,税收综合申报率达到90%。
区税务局
41
深入实施纳税信用提升计划,优化“纳税信用账户”应用,推动A级纳税人稳步增长,占比达5%以上,信用修复准期率达到90%。
区税务局
42
构建“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引导涉税中介发挥专业优势,依法规范服务经营主体合规经营,“信用码”申领率达到90%。
区税务局
43
区县局按市局计划安排推进
区税务局
(八)解决商业纠纷(牵头单位:区法院)
44
完善网上立案机制、跨域立案机制、一审繁简分流机制,推广适用要素式审判。
区法院
45
协助上级法院推动偏远地区邮寄送达集中打印点建设,进一步提升邮寄送达效率。
区法院
46
推广“法治·渝诉快执”的使用,提升民商事案件执行效率。
区法院
47
发布涪陵法院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区法院
(九)促进市场竞争(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48
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收集平台经济、民生保障、医药、殡葬、公用事业等领域相关垄断线索,完成市局交办的相关垄断线索的核查任务。
区市场监管局
49
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核查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并依法处置。
区市场监管局
50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反垄断全链条监管执法的意见》,加强和规范反垄断事前预防、事中纠偏、事后矫正全链条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51
开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直播带货中虚构流量数据等违法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网络蔓延。
区市场监管局
52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加强企业商业标识、商业信誉、商业秘密等权益保护行政执法,提升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处置率。
区市场监管局
53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打击供应商围标串标、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行为。
区财政局
54
推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领域中小企业支持政策落实落地。落实修订完善后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文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工程招投标门槛。
区财政局
55
推广政府采购“一件事”服务平台应用,简化企业信息填报及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区财政局
56
推动相关平台接入政府采购“一件事”服务平台,实现投标保证金查询和按时退还。
区财政局
57
加快建设涪陵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政务环境专项行动
(一)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58
全面推广使用“渝快办”平台,不断提升办件汇聚量。
区大数据发展局
59
依托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园区便民服务点等建立政务服务点,推动政务服务供给合理布局、高频服务精准“前移”。
区级有关部门
60
完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线上依托“民呼我为”“好差评”“‘涪’务监督码”等渠道,线下依托“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了解问题建议,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
(二)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61
积极争取新增“一件事”试点,推动已上线“一件事”优化提升,助推打造在全国具有示范性和辨识度的精品“一件事”,加强“一件事”宣传推广及应用,不断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区级有关部门
62
推动政务服务“川渝通办”迭代升级,加强“川渝通办”宣传推广和事项办理,探索推动一批资质资格在两地互认,优化和拓展电子证照亮证互认场景。
区级有关部门
63
积极争取纳入全市首批“政策直达快享”应用区县,加强区县级政策文件及政策事项颗粒化梳理;推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直达快享专区,便利企业群众获取政策服务。
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
(三)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
64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做好高频服务事项优化提升工作。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级有关部门
65
做好高频服务事项“渝快办”平台办理工作,按时完成“好差评”评价,提升“渝快办”平台的办件归集。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级有关部门
66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做好办事指南梳理工作,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领尽领”“同事同标”。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级有关部门
67
做好“渝快办”平台事项办理工作,做到按时受理、限时办结,杜绝办件超期。
区大数据发展局
(四)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
68
丰富线上线下服务供给,推动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接入“渝快办”平台。
区级有关部门
69
建立完善服务机制,建立高频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重点聚焦“一老一小”、大学生、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上门办等服务。
区级有关部门
70
扎实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监督员”监督、评价、反馈作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提升。
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
71
加强政务服务宣传解读,在充分尊重企业群众意愿前提下,引导优先选择“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级有关部门
三、提升法治环境专项行动
(一)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72
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12%,行政执法事项综合率达67%、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率达100%。
73
推广执法监管“一件事”,综合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执法监管事项,统筹推行行政检查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综合查一次”。
区司法局
74
出台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涉企行政检查办法,构建“包容审慎、无事不扰”的行政执法新模式,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减少30%以上,高频涉企执法事项裁量基准匹配率达到100%。
区司法局
75
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积极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检查”,通过智慧监管方式能够达到行政检查要求的,不再安排现场检查。
区司法局
76
推广使用“信用+执法”监管综合场景,推动“渝悦·信用”与“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双向互通,充分运用信用评价赋能行政执法。
区司法局
(二)加强涉企执法监督(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77
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评价机制,强化执法检查全流程监督,推行“扫码入企”,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全生命周期管理。
区司法局
78
落实不予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三清单”,规范执法标准和流程。
区司法局
79
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区司法局
80
健全“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发挥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监督员作用,及时化解涉企执法问题。
区司法局
81
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估,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区司法局
82
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统一裁量尺度,防止任性执法、随意执法。
区司法局
83
构建涉企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探索推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五色工作法”。
区司法局
(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84
依法慎用执法司法强制措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惩戒失信”与“保护发展”并重,严格控制限制人身自由、停工停产停业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
85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整治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
区司法局
86
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开展好防范和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开展好涉企案件专项评查、交叉评查等工作。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87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严格公正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定期召开座谈会,畅通园区企业建议反馈渠道。涉企疑难案件由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确保法律适用统一。重点纠治混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违法违规办理刑民交叉案件等问题。
区法院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88
做好《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宣传和普法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89
探索构建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协同保护机制,建立信息数据共享、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
90
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打击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协助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海外专利、商标预警分析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
91
按照市上方案要求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风险防控宣传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区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92
积极协调配合建立涪陵区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建立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
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
93
聚焦涪陵区重点产业,梳理高频涉法风险,组织专家库律师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重点产业合规指引,重点产业合规指引覆盖率达到60%。
区司法局
94
组建涪陵区合规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涪陵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设立“合规中心”,作为全区合规服务枢纽,提供一站式合规咨询、培训、指引等服务。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95
持续推进“万所联万会”等活动,组织律师进入产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法律咨询,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区司法局
96
联合区工商联及相关行业协会,组建“法治体检”团,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为企业定制体检报告,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和运用能力。
区司法局
97
制定实施涉外法治人才培育计划,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及后备人才库,加大涉外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新培育涉外律师、公证等人才20人以上。
区司法局
四、提升市场环境专项行动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98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区发展改革委
99
强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线索投诉处理渠道。
区发展改革委
100
待国家各类要素方案出台后,按照市级部门要求逐步开展要素创新性配置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二)破除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01
出台区级层面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制度,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
区市场监管局
102
制定区级《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工作指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保障机制,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变。
区市场监管局
103
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实施方案,对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及管委会公开发布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自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及时纠正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区市场监管局
(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04
待《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文件出台后,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改进招标投标管理的办法和举措。
区发展改革委
105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加大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
区发展改革委
106
征集招标投标领域设置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的线索,及时转交转办,重点整治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区发展改革委
107
按照市级要求,建立招标投标领域培训指导机制,对部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进行培训,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区发展改革委
108
严格按照最新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引导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四)推动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
109
持续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机制,开展“名特优新”分类申报确定,推进个体工商户梯次培育多元发展。挖掘个体工商户创业故事,提振个体户发展信心。召开全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大会。
区市场监管局
110
鼓励我区企业家积极参与第四届寻访“重庆市制造业十大影响力年度人物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主题活动、制造业领军企业家培训活动,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区市场监管局
111
借助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平台,推动产业资源与金融要素有机对接,进一步提升我区产融合作水平。整合经信、财政、人行、金融机构力量,成立“技改专项贷”工作专班,力争2027年签订20亿元技改专项贷合同。
区经济信息委、人行涪陵分行、涪陵金融监管分局、区财政局
五、提升创新环境专项行动
(一)加速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12
加快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引进更多高端创新资源,提升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区科技局
113
深化区域科技合作机制,加强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合作交流,整合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满足企业在技术研发、创新等方面的需求。
区科技局
114
推动涪陵榨菜集团与江南大学、西南大学、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等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合作成立未来榨菜产学研联合创新中心,将聚焦榨菜食品前沿科技应用,未来榨菜产品开发等榨菜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引导太极、理工清科等有关企业按领域积极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
区科技局
115
推动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区科技局
(二)健全创新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16
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275户,新增科技型企业347户。
区科技局
117
大力引育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培育科技服务业重点项目(平台),打造科技服务产业集群,推动科技服务业规上企业达4家。
区科技局
118
升级建设环长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生态圈,在电子信息、智慧环境、现代农业、新材料等领域与企业联合打造创新平台20个,实现生态圈集聚企业300家。
区科技局
(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19
积极申报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积极争取2025年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平台)。
区科技局
120
积极推荐符合种子基金重点支持条件的科创团队和科技企业获得基金投资,做好申报服务工作,推荐种子投资基金投资项目1个。
区科技局
121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迭代科技创新“政策包”,加快推动制订《涪陵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从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全方位激励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区科技局
122
持续推动科技型企业规范享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政策,落实创新积分制政策,服务科技型企业。
区科技局
123
加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挂牌服务力度,充分发挥科创债作用,支持企业获得更多融资。
涪陵金融监管分局、区财政局
(四)健全高素质人才梯次引育体系(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24
积极争取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一件事”改革试点,提升留学人员办事便捷性。
区人力社保局
125
大力宣传实施“留创计划”,吸引更多留学人员到涪创业就业。
区人力社保局
126
推动升级职称评审系统,大力宣传推广使用职称申报评审“一件事”、全流程线上“一次办”、公众“零跑路”模式,落实职业资格考试实现电子化,压缩申报时长,为申报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
127
配合市上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交流中心建设,持续实施国际技能认证,培训认证国际技能人才。
区人力社保局
128
配合市上加快开展中企海外雇员、赴境外就业人员、国外院校学生、国内职业院校留学生等群体的技能评价。
区人力社保局
129
配合市上加快搭建国际技能认证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国际技能认证服务站,实现标准国际互通、证书国际互认,为境外务工、来华工作等中外技能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认证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
130
推动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优秀青年专项人才认定工作,全年力争实现认定人才1人。
区人力社保局
六、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行动
(一)强化能源保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31
开工建设万州平湖-涪陵五马500千伏输变电线路。
区发展改革委
132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力争开工太和风电工程,力争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1万千瓦。
区发展改革委
133
建成投运白涛燃机项目,积极推进太和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134
加快白涛燃机送出线路、山窝至平原站线路工程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
135
有序实施2025年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力争区内年产气量60亿立方米。
区发展改革委
136
推动丰都至白涛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用地保障(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37
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实现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率达到10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38
全面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现全区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达8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三)压减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委)
139
贯彻落实《重庆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实现社会物流成本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不高于13.4%。
区交通运输委、区发展改革委
140
向南发运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推动铁海联运班列高频次运行。
涪陵海关、区交通运输委
141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落实中欧班列进口粮食、西部陆海新通道进口水果指运地检疫监管试点落地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委
142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优化铁路服务“渝车出海”环节,完善商品车出口需求与运力匹配机制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委
(四)加强劳动力供给(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43
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达8800人。
区人力社保局
144
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发挥“渝悦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作用,全年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00人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145
强化“培训+产业”“培训+评价”“培训+就业”联动,动态调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实施急需紧缺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市上公布急需紧缺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800人次以上,重点群体培训占比、培训总体就业率均保持在60%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146
全面推进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350人次。
区人力社保局
147
落实“发单、接单、派单、评单”四单制相关工作,做好企业用工需求收集,实现重点企业紧急用工服务响应率达100%。
区人力社保局
148
实施“稳岗扩岗”就业容量拓展工程,推动城镇新增就业23300人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五)完善融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149
推动银行机构数字化转型,优化信贷审批流程,缩短信贷审批时间。
涪陵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涪陵分行、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150
开展银政企对接活动,推动项目融资需求和项目对接,降低企业融资压力。
涪陵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涪陵分行
151
增加信用贷款产品供给,积极运用“自动续贷”“随借随还”信贷产品,实现企业类信用贷款增速高于一般贷款增速。
涪陵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涪陵分行
152
加强先进制造、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引导银行创新服务于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的专属产品。
涪陵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涪陵分行、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153
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深化实施“智融惠畅”工程,金融增加值达到53亿元。
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154
探索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支撑体系。
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七、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专项行动
(一)加强政府守信践诺(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55
归集、受理、处置政府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领域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失信线索,督导政府机构纠正失信行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
区发展改革委
156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杜绝因政府违约失信被市级纳入督促整改的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
157
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探索建立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打造“信用+政府合同履约”应用场景。
区发展改革委
158
持续落实政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
区发展改革委、区法院
(二)优化市场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59
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六类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重庆市六类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引》应用。
区发展改革委
160
推动行业执法监管部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结合实际要求打造“信用+执法”应用场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
161
结合市级要求,持续推广信用承诺制办理,简化审批流程,减免证明材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
162
推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加强信用奖惩组件应用,严格按照市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实施对应惩戒,防止失信惩戒范围随意扩大、泛化。
区发展改革委
163
积极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快速办理符合条件的信用修复诉求。
区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64
推进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应用,解决企业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繁、难、久问题。
区发展改革委
165
积极推广“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庆站)”,帮助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微企业以信用资产换取融资便利,推广产业链信用融资,帮助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微企业以信用资产换取融资便利。
区发展改革委
八、助企暖企护航成长专项行动
(一)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166
加强对民营企业政策解读、诉求解决、意见反馈,坚持民营经济月报制度,组织民营企业参加政府部门会议活动。
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167
大力提升“渝商E”服务应用活跃度,推动民营企业诉求直通、商协会管理服务、民营企业风险预警处置等事项线上集成办理。
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168
召开“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民营企业沙龙活动,面对面沟通了解民营企业问题诉求,并常态化反馈部门落实。
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二)常态化做好涉企服务(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169
常态化落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企业码上服务”服务体系和“企业码上服务”机制,更好实现企业问题诉求“一键直达、一网通办、一体落实”。
区经济信息委
170
指导企业用好用活“码上直办”“码上施策”“码上融资”“码上直聘”“码上科服”5类服务场景及“渝企码”功能,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区经济信息委
171
按照市级部门要求运行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承接市上下发问题办理,构建“问题收集—办理—反馈—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通道,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区发展改革委
(三)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172
持续开展欠款清理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区经济信息委
173
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长效机制,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
区经济信息委
174
加强信息披露和对恶意拖欠典型案例的曝光,严格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罚。
区经济信息委
175
完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流程,明确投诉受理范围和职责,提升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维权投诉办理质效,强化办件结果反馈应用。
区经济信息委
九、正面典型推广和反面典型通报行动
(一)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76
常态化跟踪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快培育实践案例,及时总结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和案例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区发展改革委
177
召开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通报全区十佳民营企业和十佳民营企业家,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
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委
178
强化典型培育,积极做好重庆年度民营企业百强、制造业民营企业百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指数百强、全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推荐工作。
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
179
开展“广聚天下商贤 共创发展新局”“优化营商环境”“心系涪陵家乡人”系列主题宣传,营造尊商重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
(二)开展反面典型归集通报(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80
通过区县自查、部门协查、第三方评估、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归集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政务服务不到位、涉企执法监管不规范、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政企沟通不顺畅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区发展改革委
181
完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以点带面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
区发展改革委
(三)常态化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
182
跟进用好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利用“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和“风正巴渝”应用建立的执法监督、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等模块,不断丰富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内容。
区纪委监委机关
183
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风腐同查同治,重点查纠涉企执法、服务质效、廉洁服务、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
区纪委监委机关
184
用好营商环境智慧监督预警闭环处置机制,推动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
区纪委监委机关
185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选取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涪州清风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案例,深化“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区纪委监委机关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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