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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汾高速(澄江路一澄华路)段桥下空间利用停车场和宁川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收费的通告

为增加停车设施供给,进一步盘活公共停车资源,有效缓解澄海城区“停车难”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定于2025年8月1日0时起启动汕汾高速(澄江路—澄华路)段桥下空间利用停车场和宁川停车场收费管理。根据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澄发改〔2025〕74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区域

(一)汕汾高速(澄江路—澄华路)段桥下空间利用停车场:澄江路-德政路段、德政路-文冠路段、文冠路-通惠路段、通惠路-玉亭路段、玉亭路-澄华路段。

(二)宁川停车场:宁川东西路(玉亭路-澄华路)导流渠两侧。

二、收费标准

(一)参照《关于澄海区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澄发改〔2025〕74号)“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政府指导价)”类别执行。

(二)小型汽车车辆半小时以内(含半小时)免费,2小时以内(含2小时)2元,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18元。

(三)计费时段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重新计费。

(四)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车辆免费。

三、注意事项

(一)停放在上述停车场的车辆,请于7月31号前自行挪移,8月1日0时起将按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二)停车场仅向小型汽车车辆开放,有限高设置,其他车辆、车型不得进入;禁止停放化学危险品车辆和其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对于违反规定强行进入的车辆,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停车场仅提供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车辆应按照标线行驶,按照停车位标线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位范围。停车时应确保车辆停放稳妥,关闭车窗、锁好车门,随身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四)停车场设施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故意遮挡、涂鸦、损坏停车场相关设备或故意拖欠停车费用不缴纳者,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