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下庄头、上庄头、乃自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 编码 : G1310112500952001

1. 招标条件

廊坊开发区下庄头、上庄头、乃自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廊开管投内资审【 2025】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建设单位 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 招标 代理机构为 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廊坊开发区下庄头、上庄头、乃自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的 方案及初步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412650.00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廊坊开发区下庄头、上庄头、乃自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分为南区、北区两个地块建设实施回迁安置,同时建设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 220094.28平方米(合330.14亩),其中:回迁安置占地面积173854.28平方米(合260.78亩);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占地面积46240.00平方米(合69.36亩)。

回迁安置占地面积 173854.28平方米(合260.78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32526.30平方米;道路硬化占地面积为80305.13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为61022.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3504.9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2479.36平方米(包括住宅357919.66平方米、配套公建24559.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1025.56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项目可建成住房3744套。

项目南区占地面积 108497.44平方米(合162.746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20213.07平方米;道路硬化占地面积为50201.77 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为38082.60平方米;南区总建筑面积 329820.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8694.32 平方米(包括住宅223306.42平方米、配套公建15387.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126.04平方米。南区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项目可建成住房2304套。

项目北区占地面积 65356.84平方米(合98.035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12313.23平方米;道路硬化占地面积为30103.36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为22940.25平方米;北区总建筑面积 203684.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3785.04平方米(包括住宅134613.24平方米、配套公建9171.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899.52平方米。北区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项目可建成住房1440套。

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占地面积 46240.00平方米(合69.36亩),建设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路面恢复工程等。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含初步设计概算 ) 及配合完成后期招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

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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