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第二批)和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或团队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鲲鹏创新项目(第二批)为2025年8月1日-9月5日(截至18:00),鲲鹏创业项目为2025年8月1日-9月19日(截至18:00)。

二、申请单位或团队必须自主申报,原则上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项目入鲲鹏项目库后才能填报)。

三、申请单位或团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申请指南》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团队签字),提交审核后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内,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提交受理(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四、项目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后,申请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验原件,提交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五、鲲鹏项目申报采取先入库、后申请的方式,鲲鹏项目入库地址:http://stic.sz.gov.cn/xxgk/ztzl/kunpeng/。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第二批)申请指南

2.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填报说明

3.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4.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申请指南

5.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填报说明

6.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7.项目承诺书(登录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的项目申请书中所附项目材料下载)

8.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1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第二批)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深圳对全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号召力和吸引力,提升创新创业能级,有效实施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支持大学生和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低空与空天、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软件与信息服务、高端装备与仪器、智能传感器、机器人、高性能材料、海洋产业、大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现代时尚、数字创意;

(二)未来产业: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机工程、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号;

(四)《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5〕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简称创新项目)实行分阶段实施,面向推荐入库和邀请入库的两类项目,采取“先入库,后支持”的方式,具体如下:

1.支持强度:

①优质档:立项项目不超过2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

②潜力档:立项项目不超过75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

③圆梦档:立项项目不超过15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0.5万元。

2.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休学);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3.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其他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

②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③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或团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二)限项条件

项目属于推荐入库或邀请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

附件4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深圳对全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号召力和吸引力,提升创新创业能级,有效实施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支持大学生和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低空与空天、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软件与信息服务、高端装备与仪器、智能传感器、机器人、高性能材料、海洋产业、大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现代时尚、数字创意;

(二)未来产业: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机工程、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24〕4号;

(四)《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5〕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简称创业项目)采取“先入库,后支持”的方式,具体如下:

1.支持强度:创业项目主要面向项目承担单位在深圳实际经营的已入库鲲鹏青年项目,立项项目不超过2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审定研发投入经费的50%。

2.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4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休学);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3.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其他

①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

②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③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二)限项条件

1.项目属于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经营;

3.直接入库申报项目应当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成员;

4.曾获得原创客创业、原创业资助、留学人员创业资助、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等项目不予资助。同一项目已获本创业项目或企业研发补助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差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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