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德城区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处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以及《德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要求,我中心对德城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开展了稽核检查。
经查,德州康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德州康瑞大药房有限公司佰利金湖湾店、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辛庄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德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现按协议规定要求其限期整改2个月(2025年7月25日—2025年9月22日)。整改期间,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产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整改期满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
现将相关机构信息公布如下:
附件: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7月25日
据: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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