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发出“拒执预告书”谁敢“赖账”试试看 清偿案款不拖延
近日,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拒执预告书”的震慑下,安徽淮北某公司主动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执行款项履行完毕。
练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死亡,其直系亲属练某国将淮北某公司诉至永城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赔偿练某国各项损失共计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淮北某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练某国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该公司在案件诉讼期间,曾向祝某、豆某、郭某等人进行多笔大额异常转账,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同时,根据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反馈信息,其依据与淮北某公司签订的机动车安全统筹合同,已将16万元赔偿款支付至该公司账户,但该笔款项亦被转移、隐匿。鉴于淮北某公司明显具备履行能力,却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依法送达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严正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质、涉嫌构成的刑事犯罪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设定了履行宽限期,责令限期履行义务。最终,在“拒执预告书”的震慑下,淮北某公司主动将本案全部执行款项履行完毕。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是一种由人民法院向涉嫌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发出的告知性法律文书,旨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充分彰显善意文明的执行工作理念,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有效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避免最终遭受刑事处罚,惩教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司法刚性与温度。
据办案法官介绍,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存在以下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发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恶意转移、隐匿名下财产;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状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进行高消费;借用他人账户(如微信、支付宝)进行日常消费或经营;拒不腾退涉案房屋、场地;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拒执预告书”通常会同时释明具体的履行要求、履行期限及逾期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是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和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
法官表示,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任何试图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轻则被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重则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应认清形势,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来源:京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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