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年年仅30岁的程某,曾是重庆市江北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的劳务派遣人员,负责网约车运输证许可资料审核。这一看似普通的岗位,却因她的贪念沦为权钱交易的工具。

2021年8月至12月,程某与网约车代办中介唐某达成默契:对非江北区户籍人员,她不审核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不要求申请人到场,违规通过审核;唐某则按每张证 0.3万至0.4万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好处费。短短5个月内,程某为104人违规办理运输证,通过本人及母亲的银行账户收受唐某好处费共计42.8万元。

程某的操作手法颇具隐蔽性。中介唐某通过变造身份证、行驶证地址,使其显示为江北区,规避 “车辆需向行驶证登记地机构申请” 的规定。程某则在未核对资料一致性、申请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加盖 “与原件核对无误” 印章,经领导程序性审签后完成违规审批。这种 “不看原件、不见本人” 的操作,完全背离了行政许可的审核要求。

2022年初单位自查时,程某主动交代问题并退还全部赃款,随后离职。2024年7 月,她经监察机关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江北区法院一审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务派遣人员是否属于 “国家工作人员”?程某的辩护人提出,她无正式编制,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论处。但重庆市一中院明确指出,判断标准并非仅看编制,更在于是否 “从事公务”。程某受国家机关委托审核办证材料,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属于从事公务,理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二审法院综合考量其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及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维持10万元罚金及42.8万元赃款追缴的判决。

此案明确传递出 “权力边界不分编制” 的司法态度:即便没有正式编制,只要受委托行使公共管理职权,就必须恪守公职底线。42.8万元的赃款与104本违规证件背后,不仅是个人前途的葬送,更警示着所有经手公共事务的人员 —— 权力无论大小,滥用必受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