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者,皖北颍州刘氏子,俗讳应成。少慕佛光,年十六祝发于嵩岳,法号永信,师事行正长老。
时值庚申,少林古刹颓垣没草,僧众不盈廿数。永信机敏善言,尝负米百里供寺,行正奇之,授以衣钵。
及长老圆寂,永信主丈席,时年方廿三,释门所未见也。
永信既领丛林,锐意鼎革,倡“武术弘法”,开商肆于山门,设武校于殿侧。复组僧团巡演四海,金发碧眼争睹“少林功夫”,香火资财滚滚而至。
壬午,奏准重建大雄宝殿,铜瓦覆顶,白玉为阶,费帑五千万贯。又铸丈六金身药师佛,光耀河岳,朝野称善。
当是时,少林寺田产广置,分号遍寰宇,岁入以亿计。永信紫袈裟、金怀表,乘宝马舆出入京畿,王侯名流竞相交结,俨然浮屠贵胄。
然物议渐起。丙戌,有司核少林门票,岁入逾亿而寺僧仅得数百万,永信笑曰:“香火归公,吾侪持戒足矣”,然民间绘其金床玉食,讽为“少林CEO”。
戊子,汶川大震,少林捐资千万,而永信云辇值八十万,讥谤愈炽。
乙未,祸作萧墙。僧释延鲁列七罪讼于官:一曰私占寺产八百万,二曰多蓄情妇育私孩,三曰侵吞善款,四曰秽乱戒坛。
永信登坛自剖,指经卷泣曰:“贫衲褊衫一领三十年,何来金屋?”有司查勘经岁,竟以“无实据”结案。然沙弥散尽,禅堂萧疏,古刹蒙尘。
逮至乙巳仲夏,惊雷再起。闰六月初三,少林寺管理处布告天下:“永信犯四重禁:一盗伽蓝物,侵夺项目资金;二破梵行戒,通多名女子诞嗣;三诳十方财;四污僧宝相。现勘验坐实,移交刑司。”
中国佛教协会随发檄文,斥其“败教门清誉,毁释子威仪”,遂依律注销戒牒。百年少林,再堕泥犁!
妮妮曰:佛门有三毒,贪为万恶源。永信以商贾智入菩提门,广厦起于微末,其才足称;然金绳未缚心猿,玉锁反纵意马。昔鸠摩罗什破戒,犹能译经弘道;永信既登法座,竟堕财色深堑。岂不闻《楞严》之诫:“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肉”?
今观其半生:初以武振宗风,中以商隆宝刹,终以贪焚戒体。恰似琉璃盏贮鸩酒,金缕衣裹腐尸。释尊垂训“以戒为师”,永信之偈,足警天下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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