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说,喜欢一件事物,便会长久地喜欢下去。然而,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谎话罢了。喜欢与厌倦,原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今日之欢爱,往往酿成明日之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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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见过一位藏书家,初时对书籍爱不释手,每得一册,如获至宝,摩挲书脊,嗅闻墨香,其状可掬。十年之后再见,书房尘封,蛛网纵横,问其故,则曰:"见书便烦。"此非特例,实乃常态。人对物之热情,犹如沸水泼雪,初时滋滋作响,顷刻便消尽了。

饮食之道,尤为明显。幼时嗜甜如命,一块麦芽糖能含上半个时辰;及长,见糖便皱眉。少时厌恶苦瓜,中年后反觉其清苦可喜。舌头上的味蕾尚且如此善变,何况飘忽不定的心思?所谓"口味",不过是暂时性的自我欺骗罢了。

男女之情,更是朝秦暮楚。初见时惊为天人,一举一动皆可入画;相处既久,则连呼吸都是错。张生与莺莺,初始何等绸缪,后来也不过是"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做女来我做男"的怨怼。这世上哪有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过是懒得更换,或是畏惧人言,勉强将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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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那些看似永恒的爱好,也难逃厌倦的宿命。琴师日日抚琴,终有摔琴谢客之日;画家时时挥毫,终有折笔毁砚之时。人对一事一物的热情,恰如潮汐,有涨自有落。那些声称"一生只爱一件事"的人,若非骗子,便是未曾真正投入过。投入愈深,厌倦来得愈快,这是铁律。

细究起来,厌倦实乃进化赋予人的生存智慧。若不厌倦,猿人至今仍在树上摘果;若不厌倦,人类还在山洞里茹毛饮血。厌倦推动人不断求新,不断前进。只是这智慧过于残酷,它让人永远不得安宁,永远在追求与抛弃间徘徊。

现代消费社会更是将这种厌倦机制发挥到极致。手机年年换新,衣服季季更替,连配偶都可以"升级"。商家深谙人性弱点,不断刺激人的厌倦感,制造新的欲望。人们以为自己是在追求喜欢的事物,实则不过是在逃避厌倦带来的空虚。

看透了这一点,或许能活得明白些。喜欢时尽情喜欢,厌倦时坦然放手。不必执着于"永恒",因为世上本无永恒。那些宣称"永远爱你"或"终生不渝"的,要么是骗子,要么是愚人,或者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