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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作为专攻行政诉讼和刑事案件的办案律师,昨天和大家谈到,除了车辆驾驶员,车辆的管理者、所有者、经营者都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行人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吗?今天为大家带来一个关于行人闯红灯被判交通肇事罪的真实案例。

2024年5月17日的早上,周某不顾亮起的红灯,由南向北一路小跑穿过人行横道,与由西向东骑电动车通过该人行横道的凌某发生碰撞,导致凌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对侧的机动车道内,更不幸的是,此时该方向绿灯亮起,刘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跟随前车正常起步,摔倒的凌某瞬间被刘某的车碾轧。虽经全力抢救,凌某仍于当日因伤势过重死亡。

对此次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凌某由于在交通信号灯转为绿灯的前三秒就已经起步并超速驶出停车线,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不负责任。

刑事责任方面,周某闯红灯的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最终法院认定周某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我们通常认为,相比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处于弱势地位。在现实生活中,行人闯红灯更常见的后果是自身受伤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已是血的教训。然而,今天这个案例揭示了另一种同样可怕、却常被忽视的风险:行人违法,不仅可能让自己成为受害者,还有可能成为加害者,直接导致他人无辜丧命,并因此锒铛入狱!

为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希望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这既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生命的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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