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8日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看到信息,从今年刚结束的个税汇算来看,有超过1亿的纳税人已经申请退税1300多亿元,还有700多万纳税人自行依法申报补税480亿元

哪些情况个人会出现补税情况?一起来看看:

一、个人所得税包括哪些?

1,个人综合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2,个人经营所得,主要是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人其他经营所得等;

3,个人其他所得,包括股票、财产租赁、财产买卖、中奖等。

二、需要补税的常见情形

1,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有的自然人同时在两处及以上的单位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公司在单独计税预缴预扣时,都进行了每个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则会重新汇总计算,导致补税。

2,年终奖计税方式

按照目前有关政策,个人每年可以允许一次年终奖单独计税,按照3%-45%税率缴纳个税。有的个人存在多次获得奖金,季度奖金,年中奖金,年终奖金等。除开一次以外的,需要计入综合所得重新计算。

3,扣缴义务人未扣缴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例如2024年,小王在甲公司取得工资薪金15万,同时给乙公司提供服务获得劳务报酬,乙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申报预缴预扣。汇算时需要补税。

4,取得多种综合所得

当下很多自由职业者和和兼职者,除了工资薪金以外,还会利用个人的专业技能和时间取得劳务报酬、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等。例如某个人取得劳务报酬3万元,按照30%税率预扣。年终汇算,个人综合所得超过了66万,则按照35%甚至超过96万按照45%计税汇算清缴。

5,重复扣减费用

有的个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两处都扣减了基本费用6万元以及其他的专项扣除等。汇算清缴时发现只能在其中一处扣减,则面临补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界定与税率

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照3%-45%税率计算缴纳。个人经营所得则按照5%-35%税率。在实际生活中,同样的一边取得工资薪金,一边给他公司做兼职提供服务,报酬一样,但是税收到手不一样,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劳务报酬所得”因素。

个人名下无公司,无法自行开票,通过税务大厅开票,由付款方按照20%-40%税率预缴。

若个人成立个体工商户,则有机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还有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以内减半政策。

所以,对于长期需要开票的自然人而言,建议可以注册成立个体户承接业务。

三、个体户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目前在主要的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都有相应的政策或者地方优惠可以申请享受:

1,增值税:月度10万或季度30万以内,开具普票,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超过额度则减按1%征收;

2,附加税:享受“六税两费”政策,减半征收

3,个人经营所得税:年应那纳税额200万元以内部分减半征收;

4,地方园区核定征收:年销售额450万以内,申请个税核定,核定税率低至0.5%,综合税率3%以内。年销售额120万以内,月度10万以内,还可申请双免政策,免征增值税和个税,综合税率为0%。

入驻地方园区,要求业务真实,符合三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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