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宠物医师网编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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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萌宠当道,“撸猫”“遛狗”已成为许多人的日常,宠物也悄然成为许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由此也催生了不少市场乱象,宠物买卖、美容、医疗纠纷也随之增加。

一、事件回顾

小李花1000元买了只长毛银点小猫。

小猫到家后就出现打喷嚏、发炎等症状,小李多次向宠物店求助无果。

小李怒告商家:认为商家明知小猫患病仍然出售,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属于消费欺诈!

要求宠物店

1.退钱

2.赔偿三倍价款3000元

3.支付宠物医药费用。

二、法院判决

重拳出击!商家构成消费欺诈!

关键原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隐瞒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事实,使小李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购买宠物,已构成消费欺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因此小李要求商家承担宠物价款三倍赔偿的请求合情合理、于法有据。

三、判决结果

1.因小李精心照顾,宠物猫已治愈且建立感情,不忍返还宠物,其自愿撤回要求商家返还购买价款的诉请。

2.商家赔偿小李3000元 (三倍购猫款)!

3.商家承担小猫全部治疗费用!

四、法官敲黑板

商家必须守法!

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检疫义务,自觉维护宠物交易市场安全。卖宠物前必须免疫接种+申报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高额赔偿!

消费者擦亮眼!

买宠物时务必要求经营者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选择信誉好、售后有保障的 正规商家!警惕低价诱惑! 远离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宠物!尽量避免风险高的私下交易以致无法维权!

五、宠物医师网特别提醒

一纸检疫合格证明,不仅是合法销售的凭证,更是对宠物基本健康的初步保障。没有它,风险指数飙升!

小李第一时间救治病猫的行为,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也为他赢得了法律的支持。遇到问题,积极救治、保留证据、依法维权是关键!

“星期猫/狗”悲剧频发,源头往往就在检疫缺失!选择负责任的商家,就是选择一份安心。购买宠物不是小事,检疫查验必须用心!保护钱包,更保护毛孩子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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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于台江人民法院,

编 辑|张秋雁

审 核|郭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