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查 通 报

2025年7月22日8时50分许,冯某某驾驶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沿集宁区工农南路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布拉格街交叉路口南侧路段时,发生事故,造成冯某某受伤严重。为查明事实真相,还原事发过程,现向社会发布协查通报,请目击者或知情者积极提供线索,我队将会对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

联 系 人:于警官、常警官

联系电话:13134747872、18604847066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7月29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乌兰察布市交通管理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