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5年4月26日武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5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为了规范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对电动车的定义以及管理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条例所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驱动装置的摩托车,包括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普通摩托车。
低速电动车是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停放、充电、道路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停放、充电、道路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条例》中电动车管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依法规范、保障安全、源头管理、防治结合、分类施策、高效便民。
来源:武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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