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住建局下发最新公告!针对收集物业突出问题,包括物业服务履约、公共收益管理、维修资金使用等方面,重点受理!

全文如下:

为深入开展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市物业服务向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现将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举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1.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公示失实;

3.对违规行为不劝阻、不报告;

4.不按规定履行移交义务。

(二)公共收益管理不透明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账户管理不规范;

2.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3.违规侵占、挪用小区公共收益。

(三)其他问题

1.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不正当手段进驻小区;

2.物业服务企业解聘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撤场;

3.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威胁、恐吓、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阻碍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干扰业主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

4.业主委员会乱作为损害业主利益。

二、举报渠道

专项整治期间,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投诉举报途径

三、相关说明

提供问题线索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相关证据材料等,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近日,江苏多地积极行动,针对住宅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展开专项整治,并同步公布投诉举报信息,鼓励业主参与监督,共同净化居住环境。

南京:全面排查,直击物业 “症结”

南京率先启动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专门设立值班电话与电子邮箱,聚焦物业服务履约、公共收益管理、维修资金使用、行业监管落实以及电梯更新等重点领域。市民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公布的渠道进行举报与反馈。

扬州:明确范围,“亮剑” 违规行为

扬州也加入整治行列,明确了举报受理的两大类行为。其一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像未按合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及报告义务、未完成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义务等;其二是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包括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明、账目管理混乱、擅自利用共有部位经营、未公示收益收支情况以及违规侵占公共收益等。

同时,扬州还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相关部门约谈物业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淮安:畅通渠道,倾听业主心声

近日,淮安住建局发布公告,公布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江苏多地同步行动,彰显出政府对物业管理服务领域乱象整治的决心。通过公布投诉举报信息,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朝着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广大业主营造更加舒适、安心的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