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城市还在薄雾与睡梦中呢喃
当启明星的光辉尚未完全隐退于熹微的晨光
“荧光黄”已整装出发
奔赴各自的岗位
他们用清晨的辛劳
精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他们用无声的付出
在黎明破晓前
为乐山市民铺就一条条安全、畅通的出行之路
夏季早查整治行动
为有效防范化解夏季道路交通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2025年7月29日早上,按照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统一部署,全市统一开展早间查处整治集中行动。
7月29日早间,全市现场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107起,其中,酒后驾驶6起,涉牌涉证37起,货车超载5起,非法改拼装1起,疲劳驾驶1起。
现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 2025年7月29日早间,峨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余春林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一举查获酒后驾驶4起。
案例一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9日08时01分许。
查处地点:峨边县东风新城路。
驾驶车辆:川WW***2小型汽车。
违法驾驶人:介日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介日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介日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介日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1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二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9日08时11分许。
查处地点:峨边县五渡二街路。
驾驶车辆:无号牌正三轮载客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周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5年7月29日早间,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交管大队教导员杨帆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查获酒后驾驶1起。
案例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9日07时00分许。
查处地点:沙湾区金广路。
驾驶车辆:川LZ***1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石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石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石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石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1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 2025年7月29日早间,峨眉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龚静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查获酒后驾驶1起。
案例
查处时间:2025年7月29日07时21分许。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胜燕路。
驾驶车辆:川L1***8小型轿车。
违法驾驶人:徐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徐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守法出行,平安相伴!
清晨整治在行动
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守护道路安全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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