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者,江苏南京人也,生于丙辰年。少时敏而好学,考入南京大学,修工商管理,获硕士学位。性沉毅,善谋略,通晓西语,尤擅足球经略,时人目为足坛奇才。

初,刘军仕于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任总经理。时值甲A联赛鼎革之际,舜天积弱,军以铁腕整饬吏治,汰冗员,引外援,擢新秀。

尝力排众议,斥巨资购吴曦于申花,众皆非之,然军力主其才,终成队史首冠。球迷戏称“刘氏新政”,声名鹊起。

甲午岁,苏宁集团入主舜天,军转投苏宁体育,任副总裁。

越二年,欧陆足坛风云际会,国际米兰易主,军以中国首富张近东之托,赴亚平宁半岛,任国米代理CEO。

时国米困于财政,军以东方智慧融欧陆管理,削冗费,拓商路,引亚洲资本,终使蓝黑军团重返欧冠。西媒赞曰:“东方魔术师,国米复兴之钥。”

至庚子岁,功成身退,归国入足协,时年四十四。

辛丑岁,足坛反腐风起,中超公司易主。军临危受命,拜中足联筹备组副组长,旋升董事长。

中超联赛萎靡不振,军以“资本+青训”为纲,倡联赛商业化,引新赞助商,扩版权交易,年薪制亦渐成,然其操盘过急,屡遭诟病。

有司劾其三罪:

其一,贪墨之嫌。 军主商务开发,权倾一时。传闻某地产巨擘为夺中超冠名,赠别墅于军,价值千万。军笑纳,更许以广告特权。又某外企欲冠名训练基地,军索贿五十万,以权谋私,事泄于丙申年。

其二,用人唯亲。 军擢旧部数人,任要职,如财务总监王某、赛事总监李某,皆其故交。然王某贪腐案发,牵连军府,账目混乱,资金流向不明。球迷讽曰:“刘氏门生,遍染黑金。”

其三,漠视青训 军重短期效益,削青训经费,售年轻球员于海外,致中超本土人才断层。国少队屡败于日韩,舆论哗然,皆咎军之过。

癸卯岁夏,监察部门得匿名信,言军受贿逾亿。七月十三,有司突袭中超公司,军束手就擒。搜其宅,得金条百两、外币折合百万美元,及与权贵密谈之录音。军初犹狡辩,及见铁证,伏地认罪。

中纪委通报其罪,谓之‘足球蛀虫,毁联赛根基’。球迷拍手称快,然亦叹曰:‘刘军若守本心,本可为足坛栋梁。’

乙巳岁闰六月初六,湖北通山法院公审此案。法槌既落,军受贿罪判十年,罚金六十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二年,罚金五十万,合并执行十一年。追缴赃款逾亿,悉充国库。

庭上,军白发萧然,泣曰:‘吾以足球为志,奈何利欲熏心,辱没初心。愿后世勿效吾过’,观者唏嘘。

妮妮曰:刘军之兴也勃焉,其败也忽焉。少怀壮志,整顿舜天,威震足坛;及掌中超,本可效张子房定鼎之策,却溺于财货,结党营私,终成阶下囚。

足坛六任董事长,南勇、杨一民、于洪臣、马成全、李毓毅、刘军,皆陷囹圄,岂偶然哉?盖体制积弊,权力无制,遂使英雄折节,豪杰堕落。

军尝留学国米,习欧洲足坛之清规,然归国反弃之。悲夫!制度若堤,贪腐若蚁,不防微杜渐,必溃千里。今中超反腐,刮骨疗毒,然欲重塑辉煌,非一人之功,需举国革新。军之传,可为后世鉴也。

赞曰:

金陵才俊,足坛新锐。

整顿舜天,威名远播。

执掌中超,利令智昏。

十一载狱,足以为戒。

体制之弊,岂独一人?

刮骨疗毒,方得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