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刘学锋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舒劲松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东太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冉晓玲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野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晓双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职务;

樊荣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定洁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廖宇羿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孙春红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堂富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蒋娜娜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晓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章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翔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野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晓双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笑寒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来源:四川观察sctv

编辑:李瑞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蒋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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