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品质开发洛阳市瀍河区金家街片区城市更新房地产建设项目,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取一家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合作企业,对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城投集团)子公司洛阳晟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诚公司)名下,位于夹马营路与玄武门大街西南角的项目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进行联合开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玄武门大街西南角,东至夹马营路、西至乐善街、南至广阜路、北至玄武门大街。

2.地块信息:瀍河区夹马营路与玄武门大街西南角(LYTD-2024-85),用地面积为89.918亩(59946㎡),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上:居住用地;地下:停车场、人防设施;容积率≤3;绿地率≥3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80米;其他规划要求以规划技术要点通知书为准。

3.地块优势:项目位于洛阳市瀍河区核心区域,是目前瀍河区的行政、商业、文化和居住核心。邻近洛邑古城、洛城中街、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等文旅商圈,周边有多所学校和医院配套设施,即建即享成熟完善的生态、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

二、合作开发模式

1.合作模式:拟采用非法人型合作模式进行合作开发。由晟诚公司提供项目土地及缴纳土地契税,合作企业负责后续全额出资操盘。

2.实施方式:合作企业需负责除土地款及契税款项外的所有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并出具项目开发方案,全权负责项目策划、招标、设计、施工、销售、交付等全周期开发运营工作。

三、合作管控要求

1.收益要求:合作企业需兜底晟诚公司保底收益。兜底范围包括项目土地款、资金成本及晟诚公司对该项目自有资金投入的3%。超额利润待项目开发完成后,按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2.收益保障方式:合作企业需提供不低于预期收益额的兜底保障措施(兜底金额不低于项目土地款的10%),包括不限于:货币、自有资产、优质股权、优质债权等。

3.资金管理要求:晟诚公司与合作方以协议方式合作,双方联合成立项目部,并以晟诚公司名义设立项目共管账户,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使用需双方共同审批。

4.节点要求:2025年10月份实现开工,2026年2月15日前工程进度实现正负零,项目单期建设周期(开工至交付)不超过3年。

5.成本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目标成本不应高于招商响应文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中总成本,目标成本需经我方审核,原则上各合同实际签订金额不应高于对应目标成本,未经我方同意成本超支部分,合作企业自行承担。

6.售价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合作企业应参照招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总货值,后续项目定价原则上不得降低项目总货值,如实际销售价格导致总货值降低,继而引发我方收益无法实现,差额部分需由合作企业通过抵押资产补足。

7.其他:合作企业同意按照国有企业监管要求接受国晟集团监督管理,同意过程管控以国晟集团发布的《存量土地盘活合作开发管控要点》要求为准。

四、报名资料及响应内容

(一)合作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与项目开发建设的合作企业或其关联公司应具有成功的项目投资开发经验,具有近3年内开发过同等项目规模以上的开发建设经验;

3.财务和经营状况需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合作方应信誉良好,没有严重债务违约、股权冻结、财务冻结等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意向函(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信用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简介、所开发优秀项目资料及近三年同类型合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简介及合同文件);

5.其他有利于项目合作的资料。

(三)招商响应成果资料

项目实施方案(本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市场及产品定位:需描述市场判断及项目地块拟开发定位;

(2)项目开发进度目标:需描述项目地块具体的开发节奏及目标,包括项目单期建设进度目标和项目整体开发周期目标;

(3)销售业绩目标:需描述项目地块具体的销售计划节奏及回款;

(4)成本控制目标:需列明项目地块具体的开发成本测算;

(5)资金投入及回笼目标:需列明各阶段资金投入、自有资金投入峰值、我方自有资金投入回笼计划等;

(6)兜底方案及收益目标:需描述项目地块具体的兜底措施及最终收益目标、利润分配方案;

(7)配备专业团队承诺:包括企业介绍、中后台支持情况、项目负责人、核心驻场团队等(附人员清单及业绩);

(8)防烂尾保障措施及项目退出机制:需描述相应措施及退出机制方案。

注:需附项目测算明细。

1.招商响应及实施方案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招商流程

1.报名阶段:响应方应于2025年8月2日18时前,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ycttzb@126.com)。招商方将对报名单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将进入下一环节;

2.成果响应阶段:资格审查通过后可获取项目相关资料及要求,响应方应于2025年8月10日18时前,提交项目成果资料;

3.方案评审阶段:本次招商将按附件《开发项目招商评审要点》要求进行评审。

六、联系方式

1.招商单位: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西塔楼9楼

3.联系人:张先生

4.联系方式:15565392225

5.文件接收方式:

方式1:现场送达。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西塔楼9楼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2:电子邮件。指定邮箱为lycttzb@126.com,应发送扫描文件(盖章确认),对应纸质文件应于招商评审日当天进行现场提交审验。

以上两种方式为同等效力,相关资料逾期未发送至邮箱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方将不予受理。

七、声明

1.我公司公示发布本公告旨在邀请意向合作企业参与上述招商开发合作,本公告不应被视为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或合同;

2.后期邀约方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已建立的合作关系和合同效力;

3.招商方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内部保密文件,仅可用于本次招商既定业务范围和目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商业和非商业用途,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瀍河区夹马营路与玄武门大街西南角地块开发项目招商报名材料

一、招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招商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商活动。

2、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承诺响应招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及内容,详见招商公告及合作要点。

4、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5、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招商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并在招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7、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8、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响应招商,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决不与招商人、招商组织部门或者其他响应人恶意串通,决不向招商人、招商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

10、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

日期:

本响应人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响应人承担。

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商,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作为响应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商编号: )的招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本授权书至招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特此声明。

响应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

日期:

三、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信用报告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