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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万象硬核
编辑|万象硬核
«——【·前言·】——»
2015年的9月的一天,家住广西融水县的村民郑某某来到元宝山挖草药。
元宝山地处广西北部,山体巍峨,植被繁茂,蕴藏着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
就在郑某某四处寻找草药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一只受伤的猴子。
郑某某走过去查看情况,猜想这只猴子大概率是因为山上有人捕猎,所以才受伤的。
他看着受伤的猴子有些不忍心,于是就将猴子带回了家里帮它养伤,就这样小猴子一天天好了起来。
和小猴子相处的时间一长,郑某某也不舍得将它放走了,于是这一养就是3年多的时间。
这3年多的时间里面,也曾经有人提醒过郑某某不能随便饲养国家保护动物,但郑某某却都没有放在心上。
就这样到了2019年的5月份之后,有人把这件事举报给了森林公安,郑某某才被森林公安带走。
民警将涉案的猴子送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严谨而细致,专业人员通过对猴子的外貌特征、基因等方面进行分析比对,最终得出了鉴定结果:该涉案猴子为灵长目猴科熊猴,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郑某某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虽然郑某某辩称自己并非主动猎捕这只熊猴,而是出于好心救助饲养,但他非法饲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事实确凿。
他在明知可能是保护动物(村民提醒后)的情况下,仍然不予理会,继续饲养,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所以最终郑某某被判刑罚款,这个原本出于善意的举动,因为缺乏法律意识,变成了违法行为。
那么郑某某救助的这只猴子是什么品种?为何保护级别这么高呢?
«——【·罕见的熊猴·】——»
熊猴是灵长目猴科的一种哺乳动物,体型中等,体长约50-70厘米,体重约8-15千克。
它的外形与猕猴有些相似,但熊猴的头部相对较大,吻部突出,耳朵较小。
它的眼睛较大,呈棕色,眼神显得十分机警。
毛发颜色主要为棕褐色或灰褐色,背部的毛发较为粗长,腹部的毛发则相对柔软纤细,颜色较浅,多为灰白色或淡黄色。
熊猴的四肢较为粗壮,前后肢长度相差不大,这使得它们在攀爬和跳跃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它们的手掌和脚掌都有发达的指(趾)垫,指(趾)甲扁平而坚硬,便于抓握树枝。
尾巴较短,通常不能像其他一些猴子那样灵活地卷曲和缠绕树枝。
熊猴的整体外表给人一种憨厚而强壮的感觉,这也是它得名“熊猴”的原因之一。
熊猴是典型的树栖动物,它们主要栖息在热带、亚热带的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中。
它们喜欢在树上活动,善于攀爬和跳跃,动作灵活敏捷。
熊猴是群居动物,一般情况下由几只到几十只组成一个群体。
群体中有明确的等级制度,由一只强壮的成年雄猴担任首领,首领负责带领群体寻找食物、躲避天敌等。
群体成员之间通过声音、表情和动作进行交流,它们的叫声多样,有报警声、联络声等。
在食性方面,熊猴是杂食性动物,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主要以植物的果实、种子、嫩叶、芽、花等为食,有时也会吃昆虫、鸟蛋等动物性食物。
它们的食性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在果实成熟的季节,果实会成为它们的主要食物。
熊猴的繁殖能力相对较弱,雌性熊猴的怀孕期约为6-7个月,每胎通常只会生下1只后代。
幼猴出生后,由母猴负责照料,哺乳期约为半年左右。幼猴在成长过程中,会学习群体中的生活技能和行为规范,直到能够独立生活。
熊猴在世界范围内的分布范围相对较窄,主要分布于亚洲南部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中国、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泰国等。
在中国,熊猴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的云南、西藏东南部以及广西等地。
其中,云南的西双版纳、普洱、临沧等地是熊猴的重要分布区域;西藏东南部的墨脱、察隅等地也有少量分布;广西的元宝山等部分山区也曾发现过熊猴的踪迹。
这些地区的气候温暖湿润,森林资源丰富,为熊猴提供了适宜的生存环境和充足的食物来源。
然而,由于栖息地的破坏和非法捕猎等原因,熊猴在许多地区的分布范围正在逐渐缩小。
由于其数量稀少、生态作用重要以及科研价值高,熊猴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郑某某的案例让我们不禁思考:为什么捡到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能自行养着?即使是出于救助的目的也不可以吗?
«—【·为何救助之后也不能养?·】—»
答案是肯定的,个人私自饲养受伤的野生动物,尤其是可能属于保护动物的野生动物,是不合法且存在诸多隐患的。
比如野生动物和家养宠物不同,它们有着特定的生理结构、生活习性和饮食需求。
受伤的野生动物往往需要专业的救助知识和技能,以及适宜的环境和设备,而一般人难以掌握它们的生活习性,很容易出问题。
另外,如果个人私自饲养受伤的野生动物,可能会导致其脱离原有的生态系统。
即使后来将其放归自然,也可能因为不了解其原有的栖息地环境、种群情况等,而无法顺利融入种群,甚至可能携带疾病等,对原有种群造成威胁。
再者,野生动物身上可能携带各种病原体,如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其中一些病原体可能会传染给人类,导致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最后,如果允许个人私自饲养受伤的野生动物,可能会给非法捕猎和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可能”。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以 “救助” 为名,非法获取野生动物并进行饲养、交易,从而逃避法律的制裁。
严格禁止个人私自饲养受伤的野生动物,可以从源头上堵塞这样的漏洞,减少非法捕猎和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种群。
郑某某的案例虽然是一个个体事件,但它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用正确的方式对待和保护野生动物。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让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都能得到尊重和保护。
参考:
融水检察《<2019年第106期>判决有罪:国家珍稀动植物岂能是你说玩就玩》2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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