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德科
赶紧来看今天〔2025/7/30〕上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我们主要来看你可能也会关心的三个小问题。
第一个小问题:没有提房地产?
对,确实没有直接提房地产,没有提「稳住楼市」「止跌回稳」或「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但好像又提到了房地产。我们来看原文——
「会议指出,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好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包容性,巩固资本市场回稳向好势头。」
无论是会议还是文件,中央往往是把房地产放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论述语境中。房地产、地方债与资本市场,是防范化解风险的三大重点领域;今天的政治局会议直接提到了地方债与资本市场,但把房地产换成了「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
第二个小问题:「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是不是「棚改2.0」?
从目前的迹象来看,肯定不是。
「城市更新」这个词一直都有,但「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其实是一种新表述,是前阵子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刚提出的〔2025/7/14-15,「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城市动能,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充分发挥城市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枢纽作用」〕。
既然是新表述,是不是意味着有新动作?目前还没有。「城市更新」分两种:一种是纯财政投入(主要是改造),另一种是市场化运作(主要是拆迁)。最近三四年住建部经常谈论的「城市更新」,主要是指纯财政投入的那种。
当然,等到楼市真的哀鸿遍野时(现在只是千疮百孔),「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或许才有可能变成声势浩大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第三个小问题:面对不断下行的房地产行情,怎么办?
统计数据过得去,就行。只要房地产的统计数据还过得去,就不会有提振楼市的实质性政策加码。
那么,如果连统计数据都很难看呢?那就换一个统计口径。过去三年多以来,全国新房交易量一直在跌,所以住建部就说,你要看「新房和二手房交易总量」,这个统计口径的交易总量还是增长的嘛——新房交易量我们可以看国家统计局每个月按时公开的数据,但二手房交易量是个谜。〔新华社北京2025年7月4日电,住建部近日赴广东、浙江两省调研:「上半年全国新房和二手房交易总量同比增长,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态势。」〕
我们已经不期待什么重磅新政策了。即便仅仅凭借已出台的现有政策,楼市哪怕还会向下,最终还是能依靠市场原动力熬过去,还是能走向市场意义的止跌回稳,无非是多花上一些时间而已。
「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跟此前提出的「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样,都需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干劲。
那些连很基本的房地产开发流程与市场逻辑都不懂的人,整天坐在办公室里,怎么能落实好中央提出的「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呢?
附录:
过去十年35次
分析经济形势的政治局会议
关于房地产的表述
(2015-2025)
◆2025年7月30日:「落实好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
◆2025年4月25日:「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政策,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2024年12月9日:「稳住楼市股市」
◆2024年9月26日:「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4年7月30日:「要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4年4月30日:「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8日:「要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23年7月24日:「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2023年4月28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
◆2022年12月6日:没提房地产
◆2022年7月28日:「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
◆2022年4月29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1年12月6日:「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2021年7月30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
◆2021年4月30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2020年12月11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0年7月30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0年4月17日:没提房地产
◆2019年12月6日:没提房地产
◆2019年7月30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019年4月19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2018 年12月13日:没提房地产
◆2018年10月31日:没提房地产
◆2018年7月31日:「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2018年4月23日:「要推动信贷、股市、债市、汇市、楼市健康发展,及时跟进监督,消除隐患」
◆2017年12月8日:「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
◆2017年7月24日:「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2017年4月25日:「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6年12月9日:「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2016年10月28日:「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2016年7月26日:「抑制资产泡沫和降低宏观税负」
◆2016年4月29日:「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注重解决区域性、结构性问题,实行差别化的调控政策」
◆2015年12月14日:「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
◆2015年7月30日:没提房地产
◆2015年4月30日:「要完善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主编-何玲 影像总监-费嘉
编辑-卢丹婷 编导-沈奕飞 摄像-王德正
商务总监-周慧慧 总策划-王冬莺 总编辑-刘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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