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锦西烈士受难处
修缮项目验收
保护革命文物 擦亮红色名片
7月29日,江都区文体旅局(文物局)组织专家对革命文物谈锦西烈士受难处修缮项目进行验收。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蔡军,区文联负责人花志荣、区文体旅局二级主任科员刘奇斌,宜陵镇党委书记王祥、镇长朱捷思和分管镇长叶兴,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负责人,以及验收组专家等参与了项目验收。
谈锦西烈士受难处修缮后现状
谈锦西烈士受难处修缮前现状
谈锦西烈士受难处原为慈云寺旧址,清代建筑,位于宜陵镇运河组31号新宜路南,2019年被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2022年,江都区文体旅局成功上争谈锦西烈士受难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后因产权纠纷未能按期启动修缮工作。2024年,区文体旅局与区检察院建立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历经数月时间解决了谈锦西烈士受难处产权纠纷、文物修缮等问题,于当年11月初顺利开工建设,2025年1月底竣工。
2024年,江都区文体旅局与区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谈锦西烈士简介
谈锦西(1892—1943),革命烈士,原江都大陆乡人,1940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秘密交通员、交通站长和乡长等职务。1943年10月6日,因叛徒告密,谈锦西为掩护其他同志不幸被捕,关押在慈云寺内。面对日军数天不停的严刑逼供,他始终不吐露党的机密。同年10月14日,敌人当街残忍地杀害了谈锦西。行刑中,谈锦西忍受痛苦,宁死不屈,高呼口号,壮烈牺牲。为纪念谈锦西烈士,他的故乡后被改为锦西乡。
验收现场
该项目验收组专家现场实地查看修缮效果,查验施工、监理等台账资料,听取宜陵镇和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汇报,对照批复方案就工程用料、施工作法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估。
验收会上,区检察院、区文体旅局、宜陵镇就谈锦西烈士受难处修缮后的保护利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检察院
区检察院院长王旭提出,文物修缮验收需拾遗补缺。验收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要持续关注后续发展。红色文物保护需精益求精,革命文物要“修旧如旧”,确保“旧貌换新颜”,最大化发挥价值。公益诉讼履职需齐心协力,各单位要深化协作,同频共振,共同维护社会利益。
区文体旅局
区文联负责人花志荣从建立完善文物保护机制,整治文物建筑周边环境和依托文物讲好红色故事三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强调加强消防安全,建立人防网络,按照法律规定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宜陵镇
宜陵镇镇长朱捷思提出文物保护利用要结合江都地域特色,稳步推动谈锦西烈士受难处与周边红色文物一体保护、利用。
下一步,区文体旅局将继续与区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并以谈锦西烈士受难处修缮工程为案例,将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辐射到文化、体育和旅游等其他领域。指导属地政府做好谈锦西烈士受难处文物利用等工作,串联郭村、仙女、邵伯、大桥等镇区内红色景点,打造红色研学游、红色遗迹寻访游等特色线路。
供稿:奚慧敏
编辑:奚慧敏
审核:潘元松
审签:蔡 俊
发布:潘 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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