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富警方
原标题:非法捕捞,严查!
非法捕捞行为,不仅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环境,还触犯法律红线。7月29日,水富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查获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野生鱼类184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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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21时30分许,太平派出所民辅警开展夜间巡河工作时,发现罗某某驾驶摩托车神色可疑,民警随即上前盘问,盘问中在其背篓里发现有渔网,网内还缠绕着大小不一的鱼。民警立即联系市农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经清点,查获渔网3副,鱼获168尾。目前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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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23时许,太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太平镇二溪村2组附近时,发现河道里有两名男子正在进行违法捕鱼,民警立即对二人进行控制。经询问,薛某、黄某对利用禁用渔具(舀网)进行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现场清点,查获鱼16尾,渔网1副。目前该案已移交至水富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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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切莫心存侥幸
让“渔网”触碰“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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