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小区方便,所以用朋友的车牌……”

他竟当街干出这等“荒唐”事

自以为“天衣无缝”

但这一切

被刚好路过的交警“尽收眼底”

7月21日18时许

一辆车突然在金尚路路边停下

一男子快步走到车前

迅速拿走蓝色前车牌

瞬间蓝牌变绿牌

随后该车迅速驶离

刚好巡经此处的

湖里交警大队禾山中队骑警

发现情况不对

立即将车拦停

详细调查发现其中的“猫腻”

原来

驾驶人何某为了进出小区方便

借用朋友的车牌

套在自己的车牌上

万万没想到

被交警抓个正着

民警依法对何某

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10000元、记12分

并扣留车辆

法律链接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以一万元罚款

使用其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以一万元罚款

侥幸心理不能有

因小失大不值当

套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及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

遵法守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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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儿互相提个醒

一审:方锐

二审:王庆平

三审:庄梅芳

来源:厦门交警 特区新闻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