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小区方便,所以用朋友的车牌……”
他竟当街干出这等“荒唐”事
自以为“天衣无缝”
但这一切
被刚好路过的交警“尽收眼底”
7月21日18时许
一辆车突然在金尚路路边停下
一男子快步走到车前
迅速拿走蓝色前车牌
瞬间蓝牌变绿牌
随后该车迅速驶离
刚好巡经此处的
湖里交警大队禾山中队骑警
发现情况不对
立即将车拦停
详细调查发现其中的“猫腻”
原来
驾驶人何某为了进出小区方便
借用朋友的车牌
套在自己的车牌上
万万没想到
被交警抓个正着
民警依法对何某
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10000元、记12分
并扣留车辆
法律链接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以一万元罚款。
使用其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以一万元罚款。
侥幸心理不能有
因小失大不值当
套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及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
遵法守规、安全出行
点赞、在看、转发
大伙儿互相提个醒
一审:方锐
二审:王庆平
三审:庄梅芳
来源:厦门交警 特区新闻广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