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标准,并结合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担保物权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其一,以担保物权发生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
法定担保物权指的是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例如,留置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船舶优先权等为典型的法定担保物权。
▼柘城县推荐律师:要永辉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咨询热线:15824811815。执业十多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离婚继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纠纷、再审申诉、公司法务等各类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业、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意定担保物权指的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设立担保物权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
民法上的担保物权,多属于意定担保物权。相比于法定担保物权来讲,意定担保物权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较大,对于促进资金和物资融通具有重要意义。
其二,以担保财产的种类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不动产担保物权、动产担保物权与权利担保物权。
不动产担保物权主要指的是不动产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等。动产担保物权则包括动产质权、动产抵押权、动产浮动抵押、船舶抵押权以及留置权等。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权利质权和设立于不动产用益物权之上的担保物权。
其三,以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占有型担保物权与非占有型担保物权。
质权、留置权是典型的占有型担保物权,非占有型担保物权的典型则是抵押权。
其四,根据担保物权是否为法律明文规定,担保物权可以分为典型担保物权与非典型担保物权。
前者为法律明确规定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后者虽未在法律中得以规定,但是其具有担保债权的功能,在社会交易中也经常使用,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为其典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