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未来之星”青少年风采大赛

射击比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聊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聊城市委

聊城市妇女联合会

聊城市科学技术协会

聊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聊城市青年联合会

聊城市少工委

承办

聊城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

(聊城市青少年文化宫)

协办

聊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聊城市竞技体育学校

技术支持

珠海光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8月16日-17日

比赛地点:东昌路市民文化活动中心三楼D308(少年宫射击馆)

三、参赛要求

(一)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聊城市户籍的青少年,外地户籍在聊城上学的孩子,需提供聊城居住证或聊城本地的相关学籍证明。

(二)接受过射击训练,具有一定基础,熟悉射击运动安全规则。

(三)各参赛运动员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方可参赛。

(四)各参赛运动员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无身份证以户口本年龄为准,可以升组参赛,不可降组参赛。

(五)手枪和步枪可兼项,但如果时间冲突需要自行选择放弃。

(六)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运动。比赛期间伤病自理, 对意外伤害事故赛事组织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各代表队需要有领队、教练员,各组别单项每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不限人数。

四、参赛范围

(一)全市适龄青少年

U14组:2010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

U12组:2012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U10组:2014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立姿有依托);

U8组: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坐姿有依托);

(二)竞赛项目(参照 10 米气手、步枪规则)

U14组

1.男子 10 米激光手枪(60 发)个人、团体

2.女子 10 米激光手枪(60 发)个人、团体

3.男子 10 米激光步枪(60 发)个人、团体

4.女子 10 米激光步枪(60 发)个人、团体

U12组

1.男子 10 米激光手枪(60 发)个人、团体

2.女子 10 米激光手枪(60 发)个人、团体

3.男子 10 米激光步枪(60 发)个人、团体

4.女子 10 米激光步枪(60 发)个人、团体

U10组

1.男子 10 米激光手枪(60 发)(立姿有依托)个人、团体

2.女子 10 米激光手枪(60 发)(立姿有依托)个人、团体

3.男子 10 米激光步枪(60 发)(立姿有依托)个人、团体

4.女子 10 米激光步枪(60 发)(立姿有依托)个人、团体

U8组

1.男子 10 米激光手枪(40 发)(坐姿有依托)个人、团体

2.女子 10 米激光手枪(40 发)(坐姿有依托)个人、团体

3.男子 10 米激光步枪(40 发)(坐姿有依托)个人、团体

4.女子 10 米激光步枪(40 发)(坐姿有依托)个人、团体

五、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参赛个人,于8月10日17时前扫码报名并加入领队群,方便接收比赛通知和答疑。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微信扫码填写报名信息)

六、比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依据国际射联《射击规则》对10米个人项目的要求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U14、U12、U10组项目资格赛射击60发,U8组项目进行40发;决赛执行国际射联《射击规则》10米个人项目决赛规则。U10、U8组别不进行决赛。

(二)各项目名次不得并列,如有成绩相同,均按10米个人射击项目最新《射击规则》和国际射联修订的补充条款评定。

(三)资格赛中运动员人数不足8人的不进行决赛。单项团体不足三队不计团体成绩。

(四)U14、U12组项目要求无依托,可穿射击服。

(五)参赛队员无需准备器材,承办方会提供参赛器材,也可以自备器材。

(六)报名成功后,参赛人员不得进行调整,不得擅自弃赛。

七、奖项设置

(一)各参赛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成绩证书。

(二)单项团体排名按各队三名最好成绩选手或者报名团体的三名选手的成绩相加,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获得前八名单项或者团体赛的队伍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八、未尽事宜,以组委会决定为准。

转载:聊城市青少年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