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办案超5万件,江苏检察公益诉讼十周年“成绩单”发布
现代快报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7月31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检察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十周年工作情况。据悉,十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65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2270件、民事公益诉讼8388件。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江苏等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十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658件,其中9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76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0余条江苏首创经验被法律法规所吸纳。
围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洋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守护长江、江河湖海保护等系列专项监督,与江苏海事局会签协议共同打造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先行示范区,与省生态环境厅共治噪声污染难题。十年来,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22683件。
赓续江苏文化血脉,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办案力度,江苏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1005件。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大运河(江苏段)综合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大运河文化带文物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化街区保护,办理相关案件287件,推动恢复历史风貌10处,推动修缮、科学利用文物保护单位24处,助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国家战略实施。
聚焦掺杂掺假、消费欺诈以及新业态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江苏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食药安全益路行”等系列专项监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4747件。某公司以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伪造检测报告等欺诈方式销售保健品,不仅造成众多老年人财产损失,还耽误疾病治疗,常州市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非法经营者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主体惩罚性赔偿金3400余万元,让严重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省检察院单独或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社会安定”、护航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护民生 守安益”等系列专项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91件。高邮市某水产品加工厂存在氨泄漏安全风险,扬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该厂依法治理隐患,有力保障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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