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与社会和谐稳定。要守住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确保“校园餐”安全,唯有不断完善健全防控机制,建立“预防为主、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管理体系。为让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更密更牢,小安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整理出以下工作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1.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并完善招标采购、经营管理、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2.教育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建立常态督导机制。
3.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供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暑期进行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前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较低的学校食堂、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以及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组织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全过程加工操作,重点关注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三防”设施设备不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等基本食品安全问题。
二、落实“明厨亮灶”智慧监管
1.大力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确保动态实施率达到100%。学校管理人员要经常性通过系统查看食堂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教育行政部门要借助系统线上随机抽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及时落实问题整改。
2.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基础上,融合AI大模型技术,对学校食堂的就餐区域、烹饪区域、存储区域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智能督导,动态识别人员不规范行为及风险隐患,让视频监控从“被动查看”升级为“主动管理”。
三、加强食材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食材源头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要收集学校食堂原料供应商名录,建立本地学校食堂原料供应商库,加强对库内供货商的监管,加大供食堂原料的抽检力度。
学校食堂应依法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信息,鼓励使用数字化系统对所采购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做到信息齐全、准确。
2.严格过程控制要求
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要求,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规范从原料进入至餐食供应全过程的加工制作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3.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 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
- 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由专用留样冰箱冷藏(0℃~8℃)保存48小时以上,并有留样记录。
- 留样冰箱“双人双锁”,专人负责留样管理。
4. 禁用高风险食品及操作
- 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 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 食堂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 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工业用色素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和添加剂等。
-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 后再次供应。
四、落实陪餐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1.严格执行陪餐制度。按一定周期排定陪餐人员安排,确保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应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对食品的感官、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做好陪餐记录并由本人签字。
2.发挥家长监督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产生和运行流程,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
3.完善食品安全投诉机制。学校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处理师生食品安全诉求,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公布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邮箱、网站等联系方式,畅通师生沟通交流渠道。鼓励在食堂设置食品安全投诉站及时了解师生诉求。
五、应急管理与责任追究
1.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明确学校校长(园长)、食品安全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具体职责分工。
2.鼓励学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门、卫生疾控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4.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校园食品安全和食源性重大事故的学校和第一责任人,将按规定追究其领导、管理人员、当事人的有关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为孩子们的美好未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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