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区人大检查组对我区《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部分条款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副区长李斌、民宗局负责人一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走访了东山佛教和区内的基督教场地,详细了解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活动开展、教职人员队伍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各相关部门发表了意见建议。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区在落实宗教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检查组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法治培训”等多元方式,提高宣传覆盖面,切实将法治思维贯穿宗教事务管理全过程。要规范宗教场所管理。建立健全人员、财务、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场所的财务、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要加强宗教团体与人员管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巩固拓展宗教界与党同心同向同行的良好局面。

执法检查开展前,检查组成员进行了《条例》知识培训。

监制:孙剑波

三审:李振凯

二审:白 玉

一审:张 钊

供稿:呼中区人大

您看此文用· 秒,转发只需1秒呦~

欢迎大家踊跃投稿,我们的邮箱是:hzxcw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