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监控视频

1

2023年7月11日傍晚,武汉大学女研究生杨某在图书馆自习时,发现坐在对面的男生肖某隔着裤子抓挠大腿根和裤裆,她怀疑他将自己作为自慰对象,“动作持续不断且非常明显”(事后杨某自述),用手机偷录了5段视频共70分钟,作为证据。

取证完成后,她没有当场报警,直接与男生对质,全程录音,并要求他写下道歉信。肖某起初央求私下解决,但遭拒绝。她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只要对方承认对她性骚扰,并书面道歉,她就“不闹大”。

最终,男生在求告无果之下,只得先是写“(偷)拍了姐姐”,侵犯对方隐私,然后承认“对姐姐做了下流的事,让姐姐感到恶心。是我一时冲动,犯下错误,是我的过错,伤害了姐姐,希望姐姐原谅我,下次决不再犯。”

他没有料到,杨某随即将这封道歉信和视频作为证据,递交给肖某的辅导员,要求学院给予他严厉处罚,包括:取消他本科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和保研资格,且不得入党。

当时正逢暑假,10月7日,学院表示对肖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疑,和男方家长希望与她再作沟通,明确事实、沟通诉求。她拒绝配合,表示不信任学院能公平、公正、公开处理,第二天,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就在网上发帖公开肖某的“罪行”。

此帖引发热议后,肖某被普遍骂为“无耻下流”,学校也给予他记过处分。他承受了巨大压力,陷入抑郁,家人认为这是创伤后应激障碍。但杨某并未就此罢休,又去法院控告他性骚扰。

这本来是两年前的事了,最近再度出圈,是因日前当地法院对此事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在证据不足、场景开放、双方无互动的情况下,无法认定肖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确定他“无针对性”且“非性目的”,驳回女方的全部。

值得注意的是,她败诉是因为法律上“无法认定性骚扰事实”,但在舆论场上,这被转化为道德判断——她“诬告”了。“诬告”的意思本应是“明知对方没做却说他做了”,但显然,无论是她本人还是法律语言都不是这意思。

法律和道德的语言有着微妙而重大的区别:在辛普森杀妻案中,人们普遍认为他是凶手,是有罪的,只是苦于法律上无法证实,他被宣告无罪;而在张扣扣杀人案中,他在法律上被明确认定犯下故意杀人罪,但在公众的道德观中,他却是无罪的。

本来这事无论如何也就告一段落了,但引发众怒的是,杨某在败诉之后发帖炫耀自己保研成功,奚落肖某,并暗示自己将不依不饶到底。

这番表态,让人觉得她实在太嚣张,她迅速 被视为“诬告”他人的新时代“恶女”,无数人都去她读博的香港浸会大学投诉她,还扒出她的硕士论文 《中印生育行为影响家庭暴力的经济学分析》 ,认为不过是粗制滥造的低劣之作,要求武汉大学取消其学历资格。

一时之间,舆论翻转,她成了人人喊打的负面典型,连女权主义的形象也遭波及,仿佛她象征了这些新女性最可怕的一面。这两天还有不少人私信、留言给我,语带讥讽,言下之意无非是:“你不是一贯支持女权主义吗?对这样一个女人,我看你能怎么为她辩解。”

此事涉及的争论有着相当复杂的面向,其中有一点似乎无人提及,但我很感兴趣的:她为何一再升级冲突

2

在这一事件中,杨某本有很多次机会以较小代价解决冲突:她可以选择在取得书面道歉之后和解;可以在提交证据后积极沟通、明确诉求,等待学院处理结果而非发帖将事件扩大化;也可以在肖某受记过处分后满足;即便是法院败诉后,她也可以选择尊重结果,平息事态。

但她都没有,为什么?

冷静想一下就能明白,虽然肖某现在遭受重创,但杨某本人这两年也因为此事而不得安宁,更别提现在铺天盖地的恶评,她为这么一件小事投入那么多精力,说不定自己人生都受影响,这值得吗?

这里面乍看起来最奇怪的一点,是她在事件爆发时,表现出来的高敏感和激烈,这分明是弱者极度缺乏安全感时才会有的应激反应,然而她随后的表现却又表现得极为强势,咄咄逼人,甚至在败诉之后都那么嚣张,这不矛盾吗?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合理的解释是:恰恰越是缺乏安全感的人,才越是需要借助释放攻击性来掩饰内在的虚弱,因为对他们来说,稍作妥协退让,都意味着死亡恐惧。

孩子就是这样。在成年人看来很轻微的一件事,他们可能反应极为激烈,因为他们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如果又没有可靠的养育者供给安全感,那么他们就很容易对任何生存威胁的苗头敏感,一旦遇到就会拼尽全力自卫——不幸的是,由于只顾及自身感受,他们往往意识不到已经自卫过度,伤到别人了。

在那些生存环境严酷的地方,久而久之,身处其中的弱者都会“进化”出一种本能:要想免遭欺侮,必须变得“不好惹”。事实上,杨某本人在一次接受采访时就清楚表明了这一点。

在中国社会,这是一种适应性生存策略,甚至是每天都在进行的生存斗争。原子化的脆弱个体在察觉到外界一丁点威胁、挑衅或侵犯时,如果自身缺乏有恃无恐的力量能稳得住,那么很自然地就会认定最好是看到苗头就迎头痛击,要不然对方就有可能得寸进尺,“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的说法如此盛行,岂是偶然?

既然如此,妥协是不可能的,只会被视为软弱可欺,唯有将对方彻底打倒击溃,才能让他自此不敢小觑你。至此,自己投入多少精力、代价也不在考虑之中了,因为那已经不是事情大小的问题了,而是后退一步就可能面临人格崩解,是不可能屈服的。其结果,一点小事都可能引发不断升级的冲突,必欲打倒而后快,因为在旁人眼里的小事,在当事人眼里却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这就解释了杨某的一些做法为何如此毫不留情。她起初担保“只要写书面道歉就不闹大”,但拿到后立刻反悔,因为那不过是她的斗争手段;她开盒男生身份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号召对其网暴时,还说 “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打个屁的码”。这些都可见她追求的是碾压式的胜利,而不仅仅是维护自己的权利边界——或者说,在她的观念里,要维护自己,就得彻底压倒对方。

这一思路看不到冲突处理的其它可能,说到底就是看谁的拳头硬,权力高低决定一切,最爽的就是“你看不惯我又拿我没办法”。中国社会无处不在的权力博弈正是如此,也是男权文化的可靠特征,和女权其实没什么关系,因为女权的权,是权利的权,而不是权力的权。

杨同学出身甘肃永靖县,由于她表现出来的高调风格,不乏有人要求查一查她家底是不是“西北婆罗门”,但在我看来,她的人格特质不过是一种应对敌意环境(尽管这种敌意有时可能出自她的主观想象)的应激式生存策略。可悲的一点是,她看上去“女权”,实际上却很可能是厌女的,因为那种毫不妥协的权力博弈痛恨软弱,崇尚咄咄逼人的攻击性。

耐人寻味的是,如果说杨同学的人格特质有点像“男性化的女性”,肖同学却显得像是“女性化的男性”。

尽管他事后深受精神创伤,性骚扰指控也因缺乏证据而不成立,但难免有人感到奇怪的是:如果他当时真的只是湿疹瘙痒,并未做出不雅动作,那为什么要写下书面道歉?甚至为何一开始就央求私了?

这当然有两种可能,一是他做了,认罪,但事后法律上证据不足,无法定罪;二是他没做,但迫于女生的压力,为了息事宁人而道歉认罪。无论是哪一种,都可见他当时完全挡不住那位女生凌厉的攻击,为什么?因为他可能从小的教养模式里,面对冲突时就特别害怕这样,试图以屈服、顺从来换得风暴平息。

在他出事后,替他奔波、出头的一直是他母亲,很有可能,他从小最怕的就是严母责罚。观察者网上的一篇报道里有这么一段:

肖母介绍,家里对肖某某自小管教严苛,与女同学发生纠纷、打架,无论对错,回家都要罚跪;高三毕业前,都是家长接送上学,与社会几乎脱离,没有处理事情的能力。他如果知道是性骚扰这么严重的指控,肯定不会息事宁人乱写道歉信。

其母那么说,当然是意图解释自己儿子清白、单纯,但她似乎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男孩子,他的攻击性是被深深压抑的,必然难以应对那种短兵相接、你死我活的生存斗争。

3

这事会怎么收场?

从以往的相关个案看,大多有人退一步。2020年,清华大学学姐控告被学弟摸臀,公布其个人信息让他“社会性死亡”(“社死”一词流行就源于此事),但监控视频不支持她的说法,她道歉之后,两人随后和解;2023年,川大女生怀疑被大叔在地铁偷拍,但也缺乏证据,最后她屈服认错。

现在,杨某采取的却是高风险博弈路线:即便败诉,她却仍不低头,选择硬挺到底,也正是她这一态度,让很多人极为不满,主张必须对她严惩,因为对他们来说,此事起初的是是非非已经不重要了,而是法律判决之后她的态度如此强横。

“海边的西塞罗”算是温和自由派,自称期待“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与和解,而不是对立”,但他实际上强调,为了维护正义和规则,必须惩罚那个女生:

我觉得我们的社会接下来要做两件事,第一,是为蒙冤的男性洗冤、脱罪,第二,是给不尊重法律判决和肆意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女生以适当的警告、甚至惩处。 这无关男女,这只关乎正义,如果我们不坚守这条正义的底线,那么未来被相似诬告、网暴的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可能是男人也更可能是女人。

有的人就更激烈了。“将爷”在一篇10万+的长文中旗帜鲜明地说:

我主张对这类“巨婴型恶女”进行反击,来形成震慑效应。这是因为,这种女生极度矫情自恋刻毒,制造的恶,正让太多孤弱善良的学子遭受灭顶之灾。

我不清楚他们所说的“惩处”和“反击”具体指的是什么,但看得出来,他们都认为善恶已分,而杨同学当然属于恶的一边,她的做法动摇了社会道德秩序,而为了捍卫这一秩序,就必须让她知道点厉害,以儆效尤。

这种义愤诚然可以理解,但你不觉得奇怪吗?这和杨同学的思路如出一辙:“我”主观认定的就是法,由我来宣判,我善你恶,并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自己判定为道德错误的一方,予以毫不宽恕的惩罚。那如果对方不屈服怎么办?看来只能继续加码升级惩罚力度。

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正是问题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