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燕都晨报、
原标题:
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
省政府正式批复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我市报批的《朝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要求我市充分发挥《朝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综合调控作用,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
省政府在批复中指出,朝阳市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保护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保护规划》指出,朝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对朝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补充、深化与完善,是朝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依据。编制的目的是传承中华五千年文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立完善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构建多层级、多要素、全覆盖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确保朝阳市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规划范围以朝阳市区作为重点范围,将市域纳入总体保护范围。规划期限与朝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 年;远期为2026—2035 年。
《保护规划》指出,保护内容包括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331 处、历史建筑 212 处、工业遗产 3 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3 处、历史地段 19 处以及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其他有价值的古村镇等保护。保护重点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特别是实证中华文明五千年历史的牛河梁遗址和东山嘴遗址。市区的 3 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和 5 处历史地段。市域历史城镇村及19处历史地段。老城历史城区的城址环境、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山水景观和视线通廊。大凌河谷的山水环境及文化景观。燕、秦、汉、明长城,以及城邑、烽燧等共同组成的古代军镇防御体系。锦承铁路及附属的老站房、家属宿舍和其他设施。
好的规划,重在落实。《保护规划》对规划实施保障做出明确规定。要完善政策法规,补充修订《朝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负责机构及属地管理责任,对违反保护规定的行为提出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要提供政策制度保障,设立统一的建设许可制度,强化建设管控的实施效力。要建立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和机制,确保行政指令及时、有效地上传下达。要建立城乡历史保护责任规划师制度,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快形成监督—反馈—调整的良性监控机制。要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探索保护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鼓励非政府组织建立保护基金会,对于积极保护的相关企业和个人采取税收减免政策。要加强保护政策机制的探索和建立,强化老建筑保护修缮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和应用,促进传统建筑的设施现代化。要重视人才培养,组建传统工匠队伍,为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和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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