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全面筑牢燃气安全防线,确保群众用气安全,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支队”)联合武鸣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和公安部门开展突击夜查,在S41线成功打掉一处“黑燃气”非法运输窝点。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嫌非法运输
液化石油气车辆
7月23日深夜,根据前期摸排和群众举报线索,联合执法组在S41线武鸣区某饮料有限公司旁空置地发现一辆桂A牌的轻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迅速布控拦截。经现场检查,该货车非法运输175个满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其中15kg规格174瓶、5kg规格1瓶),驾驶员黄某正欲进行非法运输作业。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通过广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查询,确认该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黄某现场亦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黄某涉嫌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法营运)。
图为工作人员现场将液化石油气重瓶钢瓶
转移到有资质的车辆
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JT/T 617.3)列明的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1075,危险类别:第2类第1项)。该车满载175个液化石油气实瓶且随车携带危险品运输标志,存在极大燃爆风险。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由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双桥派出所当场控制驾驶员黄某并扣押涉案车辆;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清点、称重、取样、贴封,并完成安全转移。待公安部门完成相关处置并移交线索后,市交通执法支队将对黄某涉嫌非法营运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图为执法人员对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称重及贴封条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沟通协调,常态化开展“黑燃气”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切实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于:南宁交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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