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女生诬陷男生性骚扰事件,仍在持续发酵升级。7月31日有网友发帖,武汉大学真的可以封神了!原来还有这样的提案设想。

根据该网友提供的信息显示,这是武汉大学法学教授莫洪宪2014年,联合河南大学发表的一篇文章:《进一步推进死刑改革的设想-废除女性犯罪死刑适用》,摘要里有这么一句话:全体女性排除在死刑适用对象之外,也符合制定宪法的根本目标。

莫洪宪认为,现在法律只保护怀孕妇女,其他女犯照样可能吃枪子。莫洪宪说,干脆全免,理由是女性犯罪多带被动色彩,社会也该留条生路。

这不是为了偏袒,而是砍向“多杀”这把老刀。历史上对女性留一线,部分国家干脆全禁,再看女犯大多非暴力、再犯率低,一刀砍了实在没必要。把孕妇免死解释成全部女性免死,等于再关上一扇死刑的门。

消息一出,评论区炸锅。有网友表示,我是学法律的,都觉得这样的法学论文不写也罢,基本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一定会告诉学弟学妹们,要避雷这两个“教授”。

有网友认为,惩罚只看恶劣程度就行了,看什么性别,女的就没有恶魔了吗?武大杨那样的恶魔难道是男的?

  • 性别也要成免死金牌?这个论调确实恐怖。大家怕的不是论文,是怕有人真按这个判。

劳荣枝案里,她手段残忍,若因性别改判,谁能接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人人按性别打折。

更尴尬的是,莫的学生杨景媛最近被曝论文数据造假,还卷入诬告风波。网友直接把这俩事捆在一起:理论给特权开绿灯,学生用特权抄近路。

国际上看,七成国家废死,但按性别豁免的几乎没有。司法实践也证明,恶性犯罪面前,性别从来不是免罪符。

总之,学术可以天马行空,落到现实就得经得起良知拷问。法律不是论文脚注,它得让每个人睡得着。武大法学作为立法圈的风向标,过去十年里他们的一句话,常常变成五年后的条文。

让人唏嘘,杀人偿命,还分男女?法条真正该盯住的是,危害有多大、恶念有多深,不是把子宫写成护身符。真要公平,就该一起从“尽量少杀”做起——先锁死枪决,再谈平等。死刑越少,正义越贵,也越真。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