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报工作近日启动

具体事项如下

01

申报条件

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单位一般应是常态化开展工作的县级工作室项目单位,建立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年龄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并提交与申报单位一致的在台社保缴费记录。

2.有团队:工作室拥有一支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应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愿意且能够承担工作室相应的工作任务。

3.有保障:工作室所在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每年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4.非资助类技能大师工作室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历史经典产业等领域适当倾斜。其领办人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历史经典产业等领域一线技能人才的,申报条件中技能等级、退休年龄等可适当放宽。

02

职责与任务

工作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1.技能传承:培养一批具有一定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每年带徒不少于10人,培养高技能人才5人以上。

2.技能攻关:立足企业进行技术革新、解决1项以上企业生产技术难题,积极参与企业技术装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

3.技能推广: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和先进的生产操作法;与技工院校开展共建工作,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校企合作;每年至少举办1期培训班。

03

建设名额和推荐数量

2025年拟新建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0家(其中资助类11家、非资助类9家)。优先从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选拔。

04

推荐申报程序

工作室建设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申报。资助类的申报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非资助类的申报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报当地人力社保局职建科。市本级、台州湾新区有关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及省部属在台企业直接报市人力社保局职建处,各单位原则上新申报不超过1家。

(1)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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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报告。包括工作室所在建设单位概况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工作室领办人和团队情况简介,工作室场地设备等工作条件和单位资金支持安排计划,以及工作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等;

(3)证明材料。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含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技能荣誉证书、技术成果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项目推荐。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推荐工作。推荐结果须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各推荐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将有关材料转报市人力社保局。

3.市级评审及结果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对各推荐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工作室名单,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对入选单位授予牌匾。

4.资金支持。资助类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资助开办经费5万元,资助资金用于培训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技能培训、与技能交流推广有关的费用支出。资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非资助类技能大师工作室无一次性开办经费资助,其日常管理按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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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来源:台州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