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扶持发展壮大
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相关工作要求,在乡镇、行政村两级认真谋划、乡镇党委会研究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经区委、政府研究同意,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评审,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确定了2025年中央、自治区扶持集宁区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2个(涉及2个行政村),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名单
1.集宁区马莲渠乡翟家沟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2.集宁区白海子镇麻盖村集体经济麻盖鸡场项目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8月6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信、电话等形式向集宁区农牧水利局反映公示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局将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0474-8308098
集宁区农牧水利局
2025年7月31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集宁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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