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王小瑞(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推荐单位: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推荐理由:坚定信念,筑牢政治根基。王小瑞始终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升政治素养的重要抓手,通过学思结合,将理论学习成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

能动履职,提升业务水平。王小瑞在工作中展现出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通过联合法院充分调研、协同刑检部门制定规范文件、建立数据库等方式,有效提高全市办理认罪认罚案的质效。在轻罪案件治理方面,严格依法办理醉驾案件,通过深入调研挖掘发案规律,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例如,针对曲靖市教师醉驾高发问题,王小瑞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取得显著成效,该建议获得全省通报表扬。在全市刑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方面,组织制定全市刑检、未检部门关于开展观摩庭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干警开展庭审观摩学习,有效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能。在检察理论调研方面,高度重视总结提炼案例,积极向省检察院报送高质量典型案例和调研材料41篇。

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作为一名检察官,王小瑞始终坚守廉洁底线,认真学习党纪法规,以反面典型案例为警示,时刻保持清醒。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王小瑞注重交友圈的纯净,约束自己和家人,本人及家庭成员均未参与任何违规经营活动,她在工作中始终廉洁自律,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