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吃瓜群众的角度看,武汉大学现在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既然法院都判了,跟着法院判决走就行了,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

但武汉大学的回应只能用两个字评价,如回。

你说他没回应吧,校长好歹还是扯了几句,你说他回应了吧,他又啥也没说,最关键的问题还甩锅给上级了,要等上级指示。

所以,很多网友都说,碰到这种事儿,普通人要靠法律给自己主持正义,实在是太难了。

还是不如想办法自救吧。

有网友提供了一个思路,能不能在第一时间激烈还击,发展到肢体冲突,就算是警察来了,大不了就是互殴,也比性骚扰这个强。

但很快就被其它网友否决了,认为这不可行。男男可能定为互殴,你一个男的打女的,只要别人发一个视频,你一样得社死。

因为这种案例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女的在路边非说两个人偷拍她了,人家说没有,起了争执,女子一个飞腿踹过去,男的也怒了,还了一个飞腿,然后视频在网上流传,男的就被行拘十五天了。

也有网友认为,可以第一时间反诬,骂对方卖淫招嫖啥的,让她自证清白,先避免自己陷入自证清白的陷阱里去。

但也有网友说,这个办法也不可行,小女女污蔑你偷拍她,性骚扰,她可能没事,但你一个男的,说一个女的卖淫招嫖,那你可不一定没事。

这几年其实这种新闻已经挺多的了,动辄就有女的在公共场合指责男的偷拍自己,要求查看对方手机。四川大学那个张薇在广东的事,害得我一个公众号都被封了,人家啥事没有,照样岁月静好。

前段时间还有一个案例,一个女的在地铁上非要指责一个农民工偷拍了自己,要看人家手机。结果看了之后啥也没有。

关键是,这种性质很严重的指控,女方几乎完全零成本。说你性骚扰,你就得自证清白,如果看了之后确实没啥,她就当啥事都没发生。

那么能否这样,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对方要查看你手机,首先需要问的是,凭什么?你说性骚扰就性骚扰?你有什么证据?我的手机凭什么要给你看?

其次,如果看了之后,我没有偷拍,那你怎么办?怎么赔偿我?你录一个视频,放在地铁上循环播放一年,你同意不?

如果不同意,那对不起,我不给你看。如果你要有证据,你找警察,等警察来了再说。如果啥证据都没有,就空口白牙,那对不起,你这是寻衅滋事。

目前来看,比较可行的办法,起码可以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办法,也就是本着首战即决战的精神,第一时间坚决反击,寸土必争,一点不让。

尤其是不能犯武汉大学这个男生肖某某的错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认错,不认怂,不道歉,并且马上大声争吵,让周围的人都来拍视频,来录音,避免陷入对方的单方面证据里去。

这个肖某某的另一个重大失误,就是患得患失,畏首畏尾,在第一时间没有勇敢还击,反而想着低头认怂,按对方的要求写个道歉信,就能息事宁人,结果没想到他碰上的是个纯粹的坏人,压根就没想放过他。

客观一点说,就杨景媛那个长相,如果不P图,属于长得比较丑的,一般男的真不至于有什么性冲动,不至于那么饥渴。实在不行,就是找几个岛国艺术家看看,也比她强一万倍。

反正都是隔空性骚扰,为什么不找个好看点的,性感点的,要找这种性缩力爆表的呢?

肖某某其实在第一时间就可以直接指出这一点,但他完全被杨景媛震住了,心理上和气势上被压制住了,完全被杨玩弄于鼓掌之间,甚至道歉信都是完全按照杨的意思去写。

其实,隔空性骚扰这个说法本身就已经很离谱了,就算是性骚扰或者是猥亵,也得有起码的条件,但这个肖某某全程没有看过杨景媛一眼,也没有任何交流,别说是他没有,就算是他撸了,跟杨有个狗屁关系,怎么就骚扰她了,还隔空?

当然,从法律上说,确实存在权责不对等的问题。

不管是性骚扰还是猥亵什么的,都输刑事案件,所以只要被指控了,就得自证清白,因为你面对的是司法部门。

但诬告现在几乎不用承担什么成本和代价,错了甚至连句道歉都不用说,就可以云淡风轻的过去。

这个局面不改变,张薇和杨景媛就还会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