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挂靠、承建校内研究机构日常管理的通知》,指出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校内各相关学院请切实加强对所挂靠、所承建的校内研究机构的日常管理。

其中,对各研究机构的兼职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需严格按照《华中师范大学校内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21]101号)的规定要求,对外不得以华中师范大学的名义或华中师范大学正式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如违反规定或协议,擅自以华中师范大学名义从事活动的,将予以解聘和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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