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我的问题,当我看到奔驰“亮证姐”喊出那句,“要不然,我就亮证了哦!”这句话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驾驶证。

这背后的潜台词是:“我刚拿的驾照,不太会会车,担心剐蹭。”这是合情合理的。

看了视频,发现“亮证姐”会车的地点是个乡道。乡道开车,对我来说就是个挺头疼的事,哪怕是驾驶证已经拿了两年了,碰到路上没有线的情况,我驾驶起来也是战战兢兢的,不够自信。

这起事件,还有个关键的词语,就是“奔驰”。奔驰、宝马这些车型,如果是十几年前的新闻报道中,还会刺激网民的神经,人们会天然地觉得开这种汽车的人,非富即贵,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感受。不过这些车系,显然也有许多低端车型。路上见得多了,也就逐渐脱敏了。

至于公职人员身份这事,似乎议题也十分古老。

说她很有实力吧,至少没看到报道她是有司机的,而且还是要在乡下办事?也可能是旅游的,但是总缺乏一种真正的力量感。

我想强调的是,即便是这样一套很古老的新闻叙事里面,“亮证姐”都有能力去凭借车牌号来知道对方的家庭住址和姓氏,其中对于隐私权的法律边界,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事情。

如果同样作为驾驶者,不管“亮证姐”的权力有多大,本质上也只能服从于交警的管辖,在交通规则底下,众生平等,本应该是这样的。但是“亮证姐”却未证明自己是交警口的,显然也不是处于执法时期(因为开着奔驰),那么这个“亮证”,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就是失效的。

如果仅仅因为个人的不满,就动用手中的权力,来给对方进行施压,这显然是权力越界的表现,“亮证姐”在拿证书当护身符的时候,显然也并没有尊重她手里拿的这个证件。

总之,“不要因为你的正当行使权利,而造成他人不利的后果。”

而当记者咨询江山派出所人员,对方却回复:“至于该女子是否公职人员,正在调查,会视情况公布”。

“视情况公布”再次给公职人员身上制造了很多留白,似乎暗示里面并不存在一套客观统一的标准。是就是,不是便不是,为什么还需要视情况公布呢?

这起事件给“亮证姐”这类人一个很重要的提醒,我们已经走入了信息社会,当你在运用某种古老的习惯,仗势压人的时候,也应该记住,你的一举一动,可能会被见诸网络,并由众人评判,最终伤害的,将不仅仅是你个人的利益和名誉,同时也包括你所持出的证件所蕴含的意义。

视频引起轰动后,“亮证姐”这才意识到出了问题,但是她解决问题的方式,再次暴露出一种很古老的傲慢。

要求对方删除视频,还要对方给自己道歉。

如果“亮证姐”姿态能够低一些,请对方把视频删除,如果沟通得当,本可以轻易解决了的,根本上不了热搜。

但是不依不饶的她,却要对方给自己道歉,终于成为把自己送上热搜的门票。

请问,对方是犯了什么错呢?

或许,他最大的错,就是不该在那个时候,出现在那段乡间小路上,碰到“亮证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