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盛夏,热浪如涌。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打击恶意规避、抗拒执行行为,8月1日清晨,滨州开发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实际行动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任某某和王某某因邻里纠纷引发矛盾,王某某将任某某打伤,经法院判决,王某某应支付任某某赔偿款14000元。因王某某未履行付款义务,任某某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考虑双方邻里关系,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处做执行和解工作,并邀请村委会参与调解后,均无果。

执行干警利用本次集中执行将王某某拘传到院,向其明理释法并充分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当场支付10000元,任某某自愿放弃其余款项,该案执行完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王某与苏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苏某拖欠王某借款70000余元,其怠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法院多次传唤未果,承办人利用本次集中执行到苏某的住处,将“失联”的苏某拘传到院。

承办人向其告知即将面临的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苏某最终表示愿意偿还部分借款,剩余款项按月分期履行,双方达成和解。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车3辆,执行干警14人,前往执行场所11处,拘传4人,达成和解3案,执行完毕2案,执行到位金额10余万元。

执行攻坚,步履不停!

下一步,滨州开发区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质效,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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