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建高院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其中平潭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对象踊跃报名!

一、招聘职位

根据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平潭法院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实行合同制管理(非编制),招聘职位具体如下: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可在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扫描文章底部二维码查询:

(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http://fjcourt.gov.cn)

(二)海峡人才网

(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建高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根据《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招聘条件作如下设置:

(一)担任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为人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2年5月31日前进入我省各级法院工作的临时聘用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月;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022年5月31日前进入我省各级法院工作的临时聘用在职人员,报考所在法院的,不受专业限制;部分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户籍人员或生源,专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详见附件);

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不受专业限制;

7.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与报考法院正式在编干警、聘用制书记员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9.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10.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递补等步骤实施。其中,笔试与速录技能测试采用机考方式同场进行(具体招聘步骤详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福建高院”)。

(一)报名(2025年8月4日上午8:00至2025年8月8日中午12:00。)

(二)笔试(2025年8月30日)

(三)速录技能测试(2025年8月30日)

(四)确定面试人员

(五)计划调减

(六)面试前资格复查

(七)面试

(八)体检

(九)考察、公示与聘用

(十)递补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四、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工资待遇按照《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信息,包括公告、公示等,将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各招聘法院所属的中级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的报考人员,须按各招聘法院要求,及时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提前进入考场进行速录技能测试的音量及输入法调试。

(六)报考人员遇到相关问题或有疑问可咨询平潭法院电话:0591-24263918、86281186;

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18975870521。

报考咨询电话:

0591-24263918、86281186

技术支持电话:

报名网址:

http://fjsjy.xxwb.zfolin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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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职位要求等信息

供稿:政治部(机关党委)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