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首战失利,得看看杭州这边的诉讼会如何了。根据香港高等法院披露的细节,宗庆后生前通过建浩创投在汇丰银行设立的信托账户,本质是"未完成的艺术品"。尽管其手写文件明确要求为三名非婚生子女设立每人7亿美元的不动本信托,但法律要件的缺失让这份父爱承诺沦为空中楼阁。法官特别强调的"信托未成立"判定,直指核心症结:宗馥莉作为受托人却实际控制账户,信托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混同,使得该架构在法律审查中不堪一击。
据北京商报消息,法官批准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兄妹提出的资产保全申请,禁止第一被告宗馥莉及第二被告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对汇丰银行香港账户内的资产进行提取或抵押。
中国《信托法》虽确立了财产独立原则,但司法实践中的"穿透式审查"让这份法律尊严屡遭挑战。南通执行案中法院将信托财产直接划扣,路某案里"货币混同即全盘执行"的逻辑,都在警示我们:在刑事追缴与民事权益的天平上,司法实践正悄然向效率倾斜。这种趋势在宗馥莉案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尽管账户资金来源合法,但信托架构的瑕疵让司法机关得以"实质重于形式"地介入。
宗馥莉方的代理律师表示,“不要关注香港(案子),应该关注杭州的案子。”毕竟,8月1日判决的香港高院的官司并不是娃哈哈百亿遗产大戏的关键部分,更为重要的则是原告们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提起的诉讼。一位在港为富豪提供信托服务多年的律师也表示,这并不是一个有关信托的案件, 本质上就是一个遗产争夺案。“杭州的遗产争夺案更重要些。”
这次香港案件的判决书中,看似是宗馥莉输了,但其实只是延续了此前的临时禁令。
所以,我们现在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法院这次的判决其实并不是就资产最终归属作出决定,而是“资产保全”性质的命令,这是为杭州主案的诉讼创造条件。主案谁胜谁负,仍要以杭州中院及高院最终裁决为准。让我们继续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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