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 的通知》(教财〔2020〕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凯原法学院2026级研究生收费政策变化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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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以上海市教委备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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