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管把手机打开,其他操作都交给我们,即可轻松赚钱,如果介绍朋友加入,还可以‘躺赢’收佣金。”
图源:AI生成
近年来
一些诈骗团伙利用
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
识别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弱等特点
胁迫、教唆、利诱未成年人
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让未成年人在不知不觉中
为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
让他们成为电诈“工具人”
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一起来看一下这个微电影
为何诈骗分子频频向未成年人下手?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
未成年人对行为后果缺乏认知,错误地认为仅出借账号或发送短信就不构成犯罪,容易轻信诈骗分子。
二是经济诱惑
未成年人经济实力不足,同时三观尚未成熟,小额利益即可诱使其参与。
三是防范能力弱易被控制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弱,易被犯罪分子加以利用。此外,未成年人因年龄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易被犯罪团伙视为“工具人”以规避打击。
反诈提示
未成年人要牢记三点:
一、拒绝“轻松赚钱”诱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要求发送短信、拉群、租号的行为均属违法;
二、要善于保护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账号、密码、验证码;
三、遇可疑情况立即告知家长或老师,不轻信、不透露、不参与、不转账,保存证据报警,向警方求助。
来源:昌吉州党委网信办、法治庭州、央广网
编辑:赵文婷
监审:张效婧
终审:吴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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