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本来是写“官方通报和平头哥陈述,总有一方在说谎”的,但考虑到官方通报的权威性,所以一定是“平头哥”在说谎,所以务必揭露。

一、平头哥的说法和通报的差异、以及疑点

1.关于报警处理

按照平头哥说法,7月24日,他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以“未造成实际伤害”为由未受理,且未出具任何书面说明,从情绪来看,显然对警方的处理并不满意。

而通报表明:平头哥到派出所报警,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民警查看后认为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并未明确提及“未造成实际伤害”的说法,且称平头哥表示认可后离开派出所。程序符合规定。

但是,平头哥后续上传视频的行为本身也表明了对“不受理”的“不认可”呀,这是有矛盾的。更何况,按照程序,平头哥投诉的内容包括对方涉嫌冒充公务人员、非法获取公民隐私信息,民警即使不受理,也应出具书面通知,而不是口头通知。通报认为程序符合规定,难以服众。

2.关于民警夜间上门

按照平头哥说法,7月31日晚,3名民警携奔驰方人员到他父母家里,而且还是深夜登门、强光照射,并通过电话要求其删除视频并向侯某某道歉,否则“拘留”,且态度强硬。

通报认为,民警是应侯某某报警(称车辆信息被泄露,收到多地违停信息)出警,陪同侯某某等人到平头哥家中,电话联系平头哥,告知其视频涉嫌民事侵权,转述了侯某某的诉求,但未提及“拘留”等强硬态度。

这里应该是双方最大的分歧,平头哥假如说法不属实,那就是有意夸大,如果属实,那么事态就比较严重,通报中理应对这些细节进行特别澄清,否则公众仍有理由怀疑“避重就轻”。

3.关于个人信息泄露

平头哥认为:同行男子报出其家庭住址和姓氏,疑似通过“警务通”或其他内部系统查询。

而官方通报则查明:侯某某的父亲侯某海与平头哥父母是邻村表亲,侯某海认识平头哥及其父母,现场告知侯某某平头哥的家庭住址,不存在通过内部系统查询的情况。

然而,考虑到平头哥“常年在南宁工作”,与邻村亲属交集几乎没有,侯某海能否在紧张对峙中瞬间准确认出并报出住址?而且明知双方是亲戚还带人去他父母家施压,且不当场表明身份,表达协调意愿,十分不符合常理。

二、通报中的一些疑点或者可继续探讨的地方

二、通报中的一些疑点或者可继续探讨的地方

1.民警上门的合理性

根据官方通报,民警是因侯某某报警“车辆信息被泄露”而出警,但其诉求(删除视频、道歉)本质上属于民事纠纷,警方直接介入并转述诉求,超出了正常的执法范畴,存在一定的程序瑕疵。加上深夜登门、强光照射等不礼貌行为,很不正常。

2.对“亮证”行为的定性

侯某某亮出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这一行为是否构成“冒充公职人员”?这样的非法使用,显然不能用“吓唬”对方来脱罪。有意思的是,事件终了,我们发现始作俑者“亮证姐”啥事没有,倒是她老公,还有“有关单位”、民警给她“擦屁股”。

3.对“亮证姐”老公黎某的处理

据通报称,黎某虽未在场,但证件管理不当,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说实话,我对这个立案调查很费解,像是有意重罚来平息众怒,因为按照常理,还不至于,而且一旦成立,支队本身是要负主体责任的,有关领导是不是没想到这一层,然后把自己套进去?

三、需要整改提高的地方

三、需要整改提高的地方

总之,官方通报解答了事件的部分谜团,但远非终点。而事件本身暴露出的基层管理松懈、程序模糊、矛盾纠纷化解敏感性不足、以及舆情应对中沟通方式欠妥等问题,都是值得总结归纳、整改提高的地方。

一是依法精准定性追责: 清晰界定侯某某“亮证”行为的法律性质并公正处理;彻查黎某及所在单位在证件管理上的责任;审视民警两次处置(首次忽视亮证敏感性、二次上门程序瑕疵)是否合规及需改进之处。
二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全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使用制度;明确公安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特别是涉及网络舆情时)的程序边界与规范;优化接处警流程,提升对涉及公权力滥用嫌疑事件的敏感性。
三是提升能力转变作风: 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程序培训和沟通能力建设;强化公职人员的纪律意识和宗旨教育,根除特权思想;建立更高效、透明的舆情响应和公众沟通机制。

作为一名吃瓜群众,最关心的还是对责任人如何依法精准定性追责,包括平头哥如果撒谎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