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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消息,日前,娃哈哈宗庆后百亿遗产争夺战迎来最新进展,香港高等法院对宗馥莉及其三个“弟妹”的“信托案”宣布决定。据宣判书,原告请求法院禁止被告处置或处理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汇丰银行香港账户中的资产(约17.99亿美元),以确保杭州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法院认为保全令有助于确保杭州诉讼的有效性,因此维持了原告的主张。

目前,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还不是宗家遗产纠纷的大结局,但宣判书的内容曝光了此次遗产大战的更多细节。

宣判书中提到,宗庆后于2024年2月2日立下了两份遗嘱。其中一份涉及其特定离岸资产,但未涵盖建浩公司及其资产;另一份涉及其中国内地的在岸资产。遗嘱未提及任何原告或杜女士,但指定宗馥莉、施女士及宗老先生的母亲王树珍女士(“王女士”)等为受益人。两份遗嘱均指定陈汉(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郭虹为执行人。

此外,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位原告向法院提供了三份证据文件:

第一份是未注明日期的手写文件(“手写指示”),据原告称,该文件是宗庆后本人于2024年1月底亲手写给郭虹的。手写指示内容如下:

图源:香港法院文件截图。

第二份是2024年2月2日,宗庆后签署了一份日期为2024年2月2日的文件,名为“委托书”(“委托书”)。根据委托书内容,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信托A”“信托B”“信托C”,合称为宗氏境外家族信托),信托A以宗继昌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信托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信托C以宗继盛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该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受益人不包括该等人士的配偶。

图源:香港法院文件截图。

第三份则是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签署了一份名为“协议”的文件,涉及宗庆后去世后的事项。

图源:香港法院文件截图。

而之前大家所关注的信托,事实上还没有成立。宗继昌提到,宗馥莉未按《委托书》的指示及协议的约定,签署设立三个离岸信托(“离岸信托”)的相关文件,或拒绝签署。

不过,法官特别强调,本案与宗先生遗产管理无关,仅作为理解这些协议背景的参考,这些协议均以遗嘱内容为依据。也就是说,宗庆后的遗嘱里并没有涉及到“信托”的部分,仅在生前有所委托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此外,宗馥莉方不承认手写指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这也构成一个需要审理的重大争议焦点。

法官认为该信托和受托关系问题尚属重大争议,暂不做最终判断。(转自Tech星球综合界面新闻、金融界、整点消费报道)